塔式公屋分為單塔式大廈及雙塔式大廈(Twin Tower),後者由高低兩塔相連,高座約24至28層高,低座約21層高。各單位皆設有露台。由於大廈中央設有一個巨大天井,所以坊間普遍稱雙塔式大廈為「井型公屋」。該類型大廈是由後來升任房屋司及政務司的廖本懷設計。
雙塔式大廈中央是留空的,優點是空氣流通,尤其在夏天塔內單位大多打開門戶,而每層每戶大門均是互相對望,所以若有偷竊發生,容易被人發現,故其設計上具有保安功能;缺點是兩個深不見底的巨塔,無論從高處望下抑或從低望向高處,令人產生不安的感覺,開放的兩座塔更成部份有意輕生人士跳樓自殺的地方;加上興建雙塔式大廈耗用的地方非常大,但每個單位的面積都相當地小(平均單位建築面積不多於40平方米,最大的單位也只有大約55平方米),不適合給於5人或以上的家庭居住;另外,雙塔式的大部份單位在面向走廊的牆身都有一個面積很大的通風窗戶,對單位的住客失去了安全感和私隱。因此,港府在1980年代開始已停止在新型屋邨興建雙塔式大廈。
單塔式大廈實例--坪石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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