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13 Sy563
C兄有時間可以親自去房署總部,對方問有乜貴幹?就要睇你有冇打算講真相?如果唔想提有人失職,有關部門就當你只不過係今年三月嘅申請=邊有咁快?
*事情不妨拆散嚟睇:
A。你頂唔順鄰居的騷擾,所以在去年七月已經申請調遷,可惜人為疏忽令你的事?誤了八個月!
B。寬敞戶調遷唔會等太耐,當然要視乎該邨有冇吉單位?有冇其他人排喺你前面?
C。正常調遷例如:同鄰居霎氣,就要等18-24個月,通常只有緊急調遷/社會事件獲得即時處理,個多星期就搞掂;和鄰居不睦,此人的行為令你困擾,呢啲只是普通嘢,並未構成生命危險。
D。想盡快?只能不斷地投訴,提供照片、影片,證實鄰居蓄意在你門口:掉垃圾....
E。主任態度站在你那邊?呢啲表面嘢,並冇實質幫助,他應該矯正錯誤,將你原本嘅申請,攝返去適當的進度,才是真正負責任的態度。
F。假如鄰居謾罵、喊打喊殺!你感到害怕,可報警求助,警察叔叔循例:口頭勸諭雙方息事寧人。
G。咁報警又有乜好處?你取得case number白紙黑字交俾房署,這是有力的文件,證明鄰居經常製造麻煩,警民交流次數頻密,有助於你的調遷申請。
H。主任理虧在先,你只須態度堅决,語氣友善提醒對方,已犧牲咗八個月!現在只希望重拾正軌,而唔係被迫改成今年三月先至申請寛敞戶調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