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摘錄自房署買賣常見問題:
如買 方 自行 聘 請屬 意的 律 師行 代 為辦 理買 賣 交易, 該 律 師行 便 能夠 在 購樓 交易
的每 個 階段 向 買方 提供 獨 立意 見, 例 如轉 讓 限制 、印 花 稅等 。買 方 須負 責 支付
代表 他 們的 律 師的 費用 及 開支。買 方 須於 成 交前 的 合理 時間 內 或房 委 會指 定 時
間內 通 知房 委 會其 自行 委 聘的 律 師行 名稱 和 聯絡 資 料。
如買 方 選擇 委 聘房 委會 所 委聘 的 律師 行代 表 他們 辦 理買 賣交 易, 有關 律 師 行將
同時 代 表房 委 會及 買方。 在 此同 時 代 表買 賣 雙方 的 個案 中,買 方 須負 責 支 付辦
理買 賣 交易 的 所有 律師 的 費用 及 開支 。
意思係如果搵房署的律師,會畀曬所有的律師費用(包括買賣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