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長篇,不好意思?
本人已離婚,無奈撫養權搞左好耐先搞完,之後前夫又吾比贍養費,又搞一段時間,轉户主同加返d仔女名又一段時間
近日終於搞完屋既事,因為離婚後,我同仔女都有一些情緒問題,比較焦慮同緊張,經常聽到門外有聲就以為前夫又回來
而大仔更有一些古怪行為出現,好可惜小朋友們係兒童精神科個期要排到2023年?
近呢一個月,我會聽到門鐘響,但開門無人,好驚,問仔女有無聽到佢哋又話無
最近覆診完,有問醫生可否寫信申請調遷,但醫生話要社工寫比佢地,佢地去apply,然後醫生只係寫咗一封我有咩病同食緊咩藥既信比我,我本身有社署社工跟緊,亦有去問房署
房署職員話叫社工同醫生直接比封信就申請到
但社工就話要同房署申請左先可以叫佢地寫信
我都吾知個程序應該係點
我淨係覺得。。。離婚麻煩,攞返撫養權又麻煩,告前夫吾比贍養費又麻煩
宜家想調遷仲煩?,有無人可以解答到我,究竟個程序應該係點??♀️
社署先?房署先?定醫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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