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謀殺、追債斬人放火、對面或隔離鄰居住咗個癫佬傻婆日夜騷擾前度戶主,可能房署派樓信只寫“此單位...
kbedmond 發表於 2021-06-15 08:04:59 原文
唔會就咁寫不愉快事件
我見過的有:
1. 單位曾發生自殺/被殺事件(該事件約於2XXX年發生)
2. 前住戶在單位內自然身故(該事件約於2XXX年發生)
3. 單位曾發生追債事件
4. 前住戶曾受到鄰居滋擾
5. 單位曾出現漏水問題(已於2XXX年X月修復)
6. 單位曾發生致命火災(該事件約於2XXX年發生)
7. 毗鄰單位曾發生致命火災(該事件約於2XXX年發生)
8. 前住戶受到心理影響(詳情請向屋邨辦事處查詢)
- 自殺/被殺 紀錄,會永久保存
- 自然身故 唔記得,但我見過有個單位,有人住左幾年,交返出來,都仲有咁寫,所以應該都係永久紀錄
- 追債 同 鄰居滋擾,新住戶入住後,兩年內再無發生,就會刪除紀錄
- 其他好似無講明,會留幾耐紀錄
另問:第8受心理影響,通常會係咩事?
本留言最後由 MoonHeiYuet 於 2021-06-16 12:57:53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