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業主要收番買比人,租客要搬走。
chiwing64 發表於 2021-03-19 12:36:14 原文
正解,但未知細節如何。因為有些是長者戶未必有搬遷的能力,更遑論購買單位。
亦有些因為經濟原因甚至嫌樓齡舊,沒有意慾購買單位。
建議房委會按以下方法處理:
1.讓全長者戶有能力的可以安排調遷(盡量以自選形式安排),可享有搬遷津貼,而70歲或以上更可享終身免租
2.讓沒有意慾購買單位的租戶先以自願形式安排調遷(亦盡量以自選形式安排),如自選單位安排不合適,會以三次編配機會,如最後一次不接受需取消租約並交回單位;可享有搬遷津貼,接受自選單位可享4個月免租,接受第一次編配可享3個月免租,第二次2個月,第三次僅1個月。如透過租置計劃5年內以安全網回復租戶身分者,1年後需調遷單位,免租期亦按以上方法處理,唯不能享有搬遷津貼。
本留言最後由 毛明士 於 2021-03-20 01:22:35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