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街坊,請看看以下個人感想。
公屋管理都好過佢。
服務時間奇短,屋村裡好多壞左既設備,冇維修,冇告示牌。
管理處電話永遠冇人聽。
正常物管,就算唔能夠即刻解決問題,都會同你講預期幾時會回覆你或跟進。
但呢間管理,我睇到既係佢地懶洋洋,冇皇管。
十問九唔應,剩低就係「唔識,你睇返入伙手冊,你鍾意」
各位,我地俾緊既管理費其實好貴,但呢個服務絕對唔值。
//重要事情, 網上轉載//
在大家收樓時,管理公司接收了業主$3000 X 629~ 190萬; 由於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只要屋苑代理經理人同意,已經可以自行使用
有部分新居屋屋苑在成立業主立案團前,全數被用光; 用光的手法包括聘請高價園藝公司作園藝......
//重要事情//
服務好壞,係個人觀感。
但我認為一定要盡快成立立案法團,監管管理。
我同另外一些業主係研究緊。
希望將來有任何投票,大家要盡自己既責任,盡量抽時間投票。
唔好俾保安呃左自己既授權票,唔好俾管理處亂洗我地既管理費。
除左今日新聞話新屋已經滲水,露鋼筋等等,其實啲?同設備都成日壞。
大家盡量留低啲相,必要時要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