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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單一個案。樂施會在2010年底公布了「未有領取綜援的貧窮長者生活調查」,受訪的五百位長者,便有九成跟張婆婆一樣,雖有資格但並沒有申請綜援。這個數字正正反映了「衰仔紙」制度,成功地驅趕了有經濟困難的長者。
我們的政府,能否也問問這個問題,你的制度,迫使多少長者要拾荒維生?制度的不義還不止於此,一些領到綜援的長者,也換來百般無奈︰「就是這張紙,要和跟爸爸分家。」阿蘭本來與年邁父親同住,後來她因身弱多病無法工作,僅靠丈夫做保安的八千元,交租看病,兒子上學、吃飯,每個月入不敷支。她無力供養父親,只好替父親申請綜援。誰料到,社署職員要求她填寫「衰仔紙」,還跟她說︰「如果你不簽,你爸爸就拿不到綜援。」她填了,還不止,社署職員再向她說︰「如果你跟爸爸同住,他便不能申請綜援。」她迫不得已,跟爸爸分家。「爸爸獨居,經常暈,我天天去看他。有一次,他在半夜跌倒,我早上七時多才發現,如果他這樣走了…」她說不下去了。
這也不是單一個案。在1999年以前,長者如有經濟困難,是可以獨立申請綜援的,即跟子女「同住不同食」,經濟上靠綜援,子女在生活上照顧他們。可是99年後,政府收緊了政策。政府說,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綜援,是希望鼓勵子女照顧父母,而家庭成員之間理應互相扶持。但政府知道基層的實況嗎?近年在職貧窮問題嚴重,子女不是不想供養,但現實又能否做到?我們的政府,叫長者居家安老,但現存制度卻在拆散家庭。財政預算案即將提上立法會議事堂,大家關注六千元的爭議,也請多關心這些被制度壓得透不過氣的一群。我們促請政府取締「衰仔紙」制度,還長者一份天賦的尊嚴。教宗若望廿三世提醒我們:「人當疾病、殘廢、鰥寡、衰老、失業,……,他都有權利獲得照顧。」(《和平於世》通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