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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6# VickYeung


    THANK YOU FOR A VALUABLE INFORMATION.


2010-04-11

應從速取締不義的「衰仔紙」制度

林瑞琪   葉寶琳





香港每三位長者就有一位處於貧窮狀況,這麼高的貧窮率,最重要的原因固然是因為本港沒有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但另一方面,現行的制度也迫使長者進入貧窮狀態,其中「衰仔紙」制度的存在帶給了香港許多清貧的長者無窮的痛苦。如果你不知道甚麼是「衰仔紙」,那就請你細心閱讀本文。


所謂「衰仔紙」,就是「確定不供養父母的證明書」。按香港目前的綜援制度,六十歲或以上與子女同住的長者,如遇經濟困難而欲申領長者綜援,就必須是以家庭為申請單位,即是要審查整個家庭的入息和資產狀況,當中包括子女須聲明有否供養那位長者,並簽署以作證明。


大家試想想,長者若希望領綜援,子女又沒能力供養父母,就只好請子女「自認衰仔」,表明無力或無意供養自己的父母。但在香港的傳統華人價值觀下,不少子女會認為沒能力供養就是「不孝」,因此不少子女因為道德壓力或與長者關係惡劣而不肯簽署該證明書,令真正有經濟需要的長者不能申領綜援。


「衰仔紙」制度的存在,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間悲劇。就一些非牟利機構的訪談所知,許多長者由於不願「難為」自己的子女,免得他們揹上「衰仔」的惡名,因此無論經濟環境如何惡劣,都不願意出口要求子女簽紙,結果是空有所謂的「綜援安全網」,他們卻無奈地跌出網外。


另一些痛苦的例子是,有些長者願意申領綜援,但他們的子女卻不願意簽紙,結果造成兩代之間的關係破裂。


長者要申領綜援,難道只有被迫與子女分居一途?政府豈不在製造獨居老人?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的《星島日報》報導,根據香港浸會大學在二零零八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香港有不少長者依靠拾荒維生,他們普遍拒領綜援原因是擔心被人看不起,部分長者又在申請綜援時被職員為難,讓他們感覺猶如「被人施捨」。


有關的報導雖然沒有具體指出長者感到難為之處,但「衰仔紙」卻在很多個案中是令人難以承受的一關*******


香港政府常以鼓勵子女供養父母為理由,堅持「衰仔紙」制度有存在的必要;我們認同,子女能供養父母,誠屬好事;但現實中我們不能漠視香港有低收入的一群,他們的收入僅堪自己餬口,根本沒有經濟條件去供養父母。


我們深信,長者一生勞碌,他們都有權在晚年得到合理的生活保障,而且我們不能假設長者就必定由子女供養。


因此,我們熱切呼籲,所有關心長者晚年生活的人士,大家一同團結起來,要求政府從速取締這不義的「衰仔紙」制度。*************

羅淑儀

2011-04-10
一張紙背後的辛酸故事


如果大家還記得,本欄在一年前曾經提出「衰仔紙」制度,令眾多有經濟困難的長者進不了綜援安全網,甚至影響家庭和諧。(見2010年4月11日《應從速取締不義的「衰仔紙」制度》)。

一年了,長者的貧窮問題更嚴重,但這個不義的制度並未改變。

現時的綜援制度,六十歲或以上與子女同住的長者,如因經濟困難,欲申請綜援,就必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在審查整個家庭的入息和資產狀況時,子女須聲明有否供養那位長者。政府說,這是要確保綜援能真正幫助有經濟困難的家庭。不過現實是,無數有真正需要的長者,被拒諸門外︰「我也很想吃生果喔。」張婆婆拿剛賣完舊報紙的二十二元,走進街市買菜,她經過生果檔時,卑微地訴說了這個願望。八十歲的她,是有「生果金」的,不過那一千元是她的活命錢,她每個月就靠「生果金」和賣紙皮過活。兒子沒能力供養她,她想拿綜援,但她也不想兒子簽「衰仔紙」。不過,就算兒子願意簽,因為她跟兒子同住,按現行制度,她要跟兒子分家,才能申請。她沒有能力,也不願跟家人分家,於是她只有繼續過以紙皮,和一己尊嚴,去換取生活的日子…***********



-----這並不是單一個案。樂施會在2010年底公布了「未有領取綜援的貧窮長者生活調查」,受訪的五百位長者,便有九成跟張婆婆一樣,雖有資格但並沒有申請綜援。這個數字正正反映了「衰仔紙」制度,成功地驅趕了有經濟困難的長者。


我們的政府,能否也問問這個問題,你的制度,迫使多少長者要拾荒維生?制度的不義還不止於此,一些領到綜援的長者,也換來百般無奈︰「就是這張紙,要和跟爸爸分家。」阿蘭本來與年邁父親同住,後來她因身弱多病無法工作,僅靠丈夫做保安的八千元,交租看病,兒子上學、吃飯,每個月入不敷支。她無力供養父親,只好替父親申請綜援。誰料到,社署職員要求她填寫「衰仔紙」,還跟她說︰「如果你不簽,你爸爸就拿不到綜援。」她填了,還不止,社署職員再向她說︰「如果你跟爸爸同住,他便不能申請綜援。」她迫不得已,跟爸爸分家。「爸爸獨居,經常暈,我天天去看他。有一次,他在半夜跌倒,我早上七時多才發現,如果他這樣走了…」她說不下去了。

這也不是單一個案。在1999年以前,長者如有經濟困難,是可以獨立申請綜援的,即跟子女「同住不同食」,經濟上靠綜援,子女在生活上照顧他們。可是99年後,政府收緊了政策。政府說,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綜援,是希望鼓勵子女照顧父母,而家庭成員之間理應互相扶持。但政府知道基層的實況嗎?近年在職貧窮問題嚴重,子女不是不想供養,但現實又能否做到?我們的政府,叫長者居家安老,但現存制度卻在拆散家庭。財政預算案即將提上立法會議事堂,大家關注六千元的爭議,也請多關心這些被制度壓得透不過氣的一群。我們促請政府取締「衰仔紙」制度,還長者一份天賦的尊嚴。教宗若望廿三世提醒我們:「人當疾病、殘廢、鰥寡、衰老、失業,……,他都有權利獲得照顧。」(《和平於世》通諭11)


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 。 (約翰福音3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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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做法係子女同住就得
如果要同住,一係子女有問題而不能自理獨立呢啲特別case,如果唔係你最有效的方法係找議員迫個負責社工用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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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啟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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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就是如此僵化,還要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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