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邨6間裝修承辦商及3名個別人士涉嫌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今日(3日)被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是公營房屋裝修服務入稟的第三宗同類案件。根據《條例》,一旦罪成,最高罰款可判相等於涉案公司3.6個月的營業額。
根據案情,競委會於2017年8月14日就觀塘安達邨第一期的裝修工程服務出現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後,便在同月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安泰邨第一期亦出現上述嚴重反競爭行為,涉及至少429個單位,並於2017年6至11月進行裝修。
經過一輪調查後,競委會今向審裁處入稟,向6間裝修承辦商及3名個別人士展開法律程序,包括馮氏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義興鐵器土木油漆工程、雅閣建築裝修工程公司、興盛建築公司、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陶記營造廠有限公司、黃偉銓、黃富新及張潤錦,申請宣布涉案6間裝修承辦商、黃偉銓及黃富新違反第一行為守則及施加罰款、向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張潤錦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及頒令制止或禁止上述承辦商及個別人士在參與房委會裝修承辦商制度下任何裝修工程時訂立或參與任何反競爭協議。
競委會行政總裁冼博崙指,本案是過去兩年內競委會就公營房屋裝修服務入稟的第3宗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案件,顯示該等行為在行內甚為普遍,又指早前安達邨裝修工程有10間建築公司違反《條例》的案件,向業界發出清楚的訊息,確定有關行爲明顯違法,而當這些行為所針對的目標是香港較弱勢的一群,尤其凸顯其嚴重性。
房委會表示,會考慮暫時撤銷有關6間裝修公司在參考名單上的資格,待司法程序完成後會研究法院的審訊結果,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考慮將違反守則的裝修承辦商從參考名單上除名。此外,房委會正檢視現行裝修承辦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