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開新帖討論>想申請擠迫戶調遷,我媽唔想變寬敞戶搬走
背景交代:
我排隊申請咗公屋只係1年幾,本來我同老婆係同我屋企人住,但因為我老婆同我家姐、我媽有啲糾紛,我老婆費事成日面阻阻,遲早火星撞地球,所以後來我地決定帶埋小朋友搬返老婆外家住,同我岳母同我老婆個阿姨住,我岳父走咗,我老婆個阿姨又因為離咗婚冇屋住,所以同我岳母住,遲啲上到樓就會搬走。而我老婆係獨生女,而且未響岳母間屋除名,我岳母唔想見到我老婆受氣,所以同意我地搬嚟同佢地一齊住!
但問題嚟啦,搬返外家冇耐,老婆就發現有咗細B,但我老婆外家本來只係2-3人單位,本來間屋住多咗我同大B就已經逼,遲啲加埋細B仲逼,雜物又多,連行嘅空間都細,我岳母唔想將來啲小朋友連行嘅空間都冇,所以建議我老婆加我同2個小朋友個名落佢間屋到,以擠迫户為由調遷,想由2-3人調到4-5人或者5-6人單位,叫我地放棄排緊條隊,我老婆聽完之後,就贊成咗岳母嘅建議,要我響我屋企個邊除名⋯⋯其實我都想我同老婆仔女一家四口自己申請一間,但我岳母話覺得自己年紀都大(60幾歲),而家申請公屋冇十年八載都上唔到樓,到我地上樓時可能佢都已經唔響到,而且到我地上到樓時大B細B都讀緊小學了,所以到時如果我地派到唔同區,分分鐘又要轉校,加上屋企冇乜空間比小朋友走動,都影響到佢地發育成長,所以寧願而家加名調大間啲好過!
但我本來住緊東涌某個大單位,其實本來應該係七人單位嚟嘅但唔知點解我爸申請個陣只係寫咗四個人名
(我爸做户主、我哥、我家姐、我)都可以派比我地,
而我媽就因為我地申請公屋時佢仲未有香港身分證,
所以就一直冇加佢名落去!
但早排我爸欠下賭債,所以走咗佬,户主突然失咗蹤,都唔知洗唔洗轉户主,但我媽又冇名響間屋到,房署話我媽冇名響間屋到,所以有結婚證書都冇用,郁唔到,我又唔知係咪真係要轉户主,而如果我家姐做户主的話,房署話要等我媽夠60歲先加到我媽,所以搞到我媽以為自己只要夠60歲就可以唔洗調遷(但條例好似要夠70歲先唔洗調遷,60幾歲就可以用拖字訣拖到70歲唔洗搬,但我媽咪而家先52歲)
房署話我爸失左蹤,下年資產審查如果都唔出現,好大機會要轉户主,轉户主後就算我唔除名都係得返3個人名,其實到最後都係要以寬敞户調遷,但就起碼過幾年後⋯⋯我媽就想拖得幾耐得幾耐,但我老婆話幾年後一對仔女要揀小學/幼稚園,到時候讀讀下先搞轉校仲麻煩,
我媽當然唔想大屋搬細屋!所以如果我想除名就麻煩啦,得返2個人名會成為寬敞户俾人調遷,我媽唔想搬走,而我哥長期響內地工作,響內地又有物業,所以佢唔想做户主,但如果我家姐做户主又唔啱,因為佢遲早都結婚,但我又冇可能做户主,因為就算我唔除名幫我老婆搞調遷都影響我申請公屋,好煩惱,我而家應該點做?
希望大家可以畀多啲意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