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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首置計劃申請人 夫婦其中一人置業亦不合資格
港府早前邀請市建局將馬頭圍道重建項目,改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稱,計劃申請人須從未置業,曾買樓但已出售物業將不合資格;而一對夫妻以其中一方名義置業,未持有物業的另一人,初步亦不合資格。

韋志成接受港台專訪時指,計劃如以市價六二折出售,以實用面積約300平方呎單位,預計售價約400多萬元,不同樓層及方向的售價有不同,預計本年底發售;又強調計劃申請人須從未置業,曾經買樓但已出售物業將不合資格。

申請人若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股權超過5成,亦不屬首置。若一對夫妻以其中一方名義置業,未持有物業的另一人,初步認為不能當作首置。至於5年內不可轉售或出租的限制能否更嚴格,韋志成重申有關限制是按政府要求,董事會下周二開會將敲定細節。

他解釋,是次首置項目涉及很多行政工作,包括需向公司註冊處查證申請人是否公司董事,並利用公司持有物業,亦要向土地註冊處查詢申請者曾否置業,故希望與房協合作,交由房協檢視申請者有否享受相關福利。

至於會否考慮再推資助房屋,韋志成坦言要量力而為,並視乎整體經濟效益,又以上環項目曾被指以「天價」收樓為例,市民可能疑問,是否有更具經濟效益方法提供資助房屋,而非以高價收購項目改作資助房屋。

他指房委會、房協與市建局各有分工,現時勉強可以保持公私營平衡,若政府向房委會及房協增加資源,基本上已可解決公營房屋供應問題,不需特別給市建局資源以推行資助房屋。

另外,市建局今年底前會再在安置大廈中撥出13個單位做過渡性房屋,分別位於西環德輔道西順成大廈及上環士丹頓街。

15年3月中交表
15年5月頭被拒, 因為有成員係居屋成員
15年7月收藍咭 G1374xxx-x 新界4人
21年12月人工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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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司擁有物業而更改到share 低過50% 其實好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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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買左算唔算享受房屋福利?以後老左仲可唔可以買居屋或者申請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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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買左算唔算享受房屋福利?以後老左仲可唔可以買居屋或者申請公屋?
cyster2007 發表於 2018-07-22 10:22:03 原文

算,會冇左房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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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買過緊係唔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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