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公屋租戶須自費還原單位 陳帆:無還原工程數字
主頁
桌面版
分區表
頁首
頁尾
繁
简
粗
縮放文字
大
中
小
界面風格
色彩
樸素
打印
刷新
互動遊戲
幫助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在本分區發新帖
抱歉,你無權發新帖。
請先
建立帳戶
或
登入帳戶
。
搜索本分區
頂
頁尾
帖尾
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1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搜索所有分區
folee2008
超級用戶
來自
非公營房屋
心情動態:
留言#
1
此帖子網址
2018-06-27 15:54:54
繁
简
粗
字符大小
自動變大
自動變中
自動變小
取消自動
選項
只顯示此用戶之留言
只顯示此用戶附帶上傳之留言
公屋租戶須自費還原單位 陳帆:無還原工程數字
時公屋租戶在遷出其單位時,須自費還原單位內的原有設施及移除其自行加裝的設施(還原工程),只有新舊租戶皆同意的情況下,設施才可保留。立法會議員陳克勤今日(27日)在會議中,問到政府是否知道相關個案有多少、狀況有多嚴重,以及有否打算檢討現行的規定。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以書面回覆,承認政府對於公屋單位還原工程,並沒有備存相關數字,但表示房委會會對個別空置單位進行翻新工程,供新租戶入住,而最近3個年度編配入住經翻新單位的數字正持續上升。
陳帆:無備存還原工程相關數字
陳克勤要求政府提供要進行還原工程的單位數量、工程一般所需的時間及相關開支、18區分別有多少個案、因進行還原工程而收到滋擾投訴的綜合統計數字、工程一般會產生的建築廢料數量等。
陳帆提到過去三年(即2015/2016、2016/2017及2017/2018年度),房委會分別收回了12,400、12,000及13,300個公屋單位。不過政府沒有備存以上關於還原工程的數字,只表示房委會會要求相關工程的承辦商,執行良好的廢物管理措施,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固定裝置一般都容許保留 房委會會另外再翻新空置單位
陳帆亦無正面回應是否打算檢討安排,但表示按現行做法,房委會會在租戶遷出單位前,對設施及裝置作全面勘察,評估及決定可保留、維修或更新的項目。對於固定裝置及設備如廚房掛牆碗櫃、浴室座廁及水箱等,如狀況良好,房委會一般都會容許保留無須還原,供新租戶選擇是否繼續使用。房委會也會據個別情況,在前租戶遷出公屋單位後,進行空置單位翻新工程。
根據數字,2015/2016年度,住戶獲編配入住經翻新單位的數目有11,685宗,翌年升至12,243宗,2017/2018年度再升至12,837宗,總體而言正持續上升。由於現時公屋申請只劃分為四區,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所以政府沒有仔細按區議會劃分個案,只能按照以上4個區域提供數字(見下表)。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
。(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
請按此重載本頁。
讚好人數:
1
查看名單
回帖
2004-10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查閱我的收藏]
[收藏此帖]
[查閱我的關注]
[關注此帖的新回應]
複製標題及網址
與本討論區其他用戶分享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WhatsApp
在本分區發新帖
抱歉,你無權發新帖。
請先
建立帳戶
或
登入帳戶
。
曾訪分區
訪客
溫馨提示:如果你想上傳文件/圖片或使用其他編輯功能或字數太多或無法快速回帖, 請按此轉往完整模式。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
。
建立帳戶後
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著數優惠
心情動態
關閉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X
請注意!
您有新通知
請按此查看
如果您不按
此提示不會消失
如有問題
請按此聯絡管理員
請注意!
您有新短訊
請按此查看
如果您不按
此提示不會消失
如有問題
請按此聯絡管理員
轉為桌面版
分區表
聯絡我們
免責及重要聲明
資料統計
清除痕跡
幫助
©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分區表
↑
回帖
搜索
↓
在本分區發新帖
抱歉,你無權發新帖
X
分區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