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休閒天地 » 聊天室 » 女性族群 » 夾錢供樓無業權 人妻呻無安全感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夾錢供樓無業權 人妻呻無安全感


手持物業在手,許多人倍感踏實。有人妻自言與丈夫一齊供樓,甚少私己錢,不過物業的業權僅屬丈夫所有,因此感到沒有安全感,她被部分網民嘲笑「太傻、太天真」。有社工指,太太有份供樓理應擁有業權,夫妻應坦誠對物業加名的意願。

發帖文的女網民指,結婚近6年,現時沒有子女,與丈夫「公一份、婆一份」供樓,但物業業權只有丈夫擁有。由於供樓及生活開支大,她形容自己很少私己錢。事主表示,最近與朋友閒談,才知道朋友的家庭多數由丈夫供樓,物業業權則由夫妻共同持有。帖文指,「突然覺得自己用咁多錢供一層無自己名嘅樓很蠢,開始無安全感,怪自己以前想法太單純,因當時想騰出其中一個名,方便他日再買樓。」

有過來人指當年與丈夫買樓,「連嫁粧等全部賣晒」,同樣因沒有擁有物業業權而感到不安。另有人認為事主的擔心,反映她對丈夫信心不足,又譏諷她太天真,以為自己有能力買第二個物業。

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主任陳福龍指,如討論區個案的太太,既然她有工作及有份供樓,要求丈夫在物業加名也合理。「過去有些具爭議的個案,是因丈夫一人工作,太太是家庭主婦,部分人認為在供樓方面,太太無份貢獻,故沒有將她加名入單位。」

陳福龍又指,上一代夫妻對婚姻信念較堅定,對物業業權未必有太多計算,部分經濟較好的家庭,或會預留一人名義,作為他日購買第二個單位。「現時樓價高企,買首個物業已不容易,更何況再買第二個物業?反而現在的夫婦多數會選擇聯名購買物業。」

有證據證明供樓 可擁業權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即使個案中的妻子在樓契上沒有業權,但她若有證據證明有份供樓,例如銀行轉帳紀錄,她也是單位的實權實益擁有人。「女事主的付出被法庭認可,證明她擁有物業的權利。」

陸偉雄又指若女事主與丈夫離婚,或是丈夫離世,女事主在法律上也有權利。「例如是離婚,丈夫要給妻子贍養費,俗語說『分一半身家』。即使丈夫去世,生前將物業逕自轉給第三者,但妻子有證據證明她有份供樓,也可分得物業擁有權。」

編輯:黎家榮

美術:熊偉然

2004-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加名5收$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騰出其中一個名  方便他日再買樓  針想兩頭利  當初可以用隻那嘅名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大家一齊供樓,始終都係俾返個業權是共同擁有會好啲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穩定個律師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