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yingmei 於 2009-7-11 22:38 發表
系唔系新入職公務員都可以申請而免入息審查?我做左5個月可唔可以呀? 唔該哂!
計年資排,但我見起碼都over5年以上,我朋友做左9年,o岩o岩年頭先入紙等出年,佢自己都話未必得....因視乎果年幾多人入紙同公屋單位數量,唔係毎個公屋都有公務員"醜"....你上返公務員公屋分配個網睇下
http://www.police.gov.hk/offbeat/659/022_c.htm
基本資格
申請人現時或在申請前二十四個月內,在香港不得擁有住宅樓宇業權。 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數目,包括申請人在內不少於兩名;(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或年滿六十歲須依靠申請人供養的人士)。 申請人(或其配偶)
須最少服務政府滿兩年。 須符合申請出租公屋、居者有其屋計劃及自置居所貸款計劃資格的其他一般規定。 額外資格規定:特別配額 必須為距離退休年齡不超過十年的現職人員或已退休人員,並且居住在部門宿舍;或 須為居住於部門宿舍而於在職身故的初級警務人員的遺孀/鰥夫及家屬。
一般配額
必須並無具備特別配額申請人的資格。 可供選擇的公共房屋 申請人可選擇下列任何一種公共房屋 租住公屋單位:特別配額申請人可獲搬遷及租金津貼。 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有效期一年的綠表以購買居屋。 自置居所貸款計劃: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有效期一年的綠表證明書。在有效期內可申請以下其中一種資助,以購買私人物業: 六十萬元免息貸款,分二十年攤還;或 每月五千一百元按揭津貼,為期四年。
申請方法
請參閱下邊的申請程序一覽表。
一般公共房屋福利
初級警務人員除可根據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申請公共房屋外,亦可以透過公開途徑,申請上述三種公共房屋計劃的單位。但是,有關人員必須符合一般申請資格,包括入息限額的規定。如兩者中其中一項申請成功,則另外一項的申請會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