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網頁顯示,目前全港共有39個租置計劃屋邨。根據現行政策,現居於租置屋邨的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並享有不少優惠。包括特別折扣優惠(樓價折上折),如新租戶如在租約生效日起計兩年內購買單位,還可享有特別折扣優惠﹔房委會提供七年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
房委會亦特別為租置買家提供「安全網」,業主若於單位首次售出日期起計五年內家庭出現突然變遷,並獲得社會福利署署長推薦及房屋署署長核實及批准,則可申請在單位售回予房委會後回復租戶身份。單位首次售出日期起計五年後業主若因經濟原因而將被或巳被按揭銀行接管其單位,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體恤安置。獲得社會福利署署長推薦及房屋署署長核實及批准之個案會由房屋署編配另一公屋單位居住,回復租戶身份。
租置屋首期方面,購買人在遞交認購申請書時,須同時繳付2,500元的意向金。貸款額最高為該單位的買價餘額,即買價減去已付的意向金,即首期僅2,500元,還款期最長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