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3 11:10:00 HKT
台灣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12月和男友性交後相擁而睡,醒來驚覺對過程完全沒印象,認為是男友趁她吃安眠藥昏睡時性侵她,憤而提告。然偵查期間,女子突改口回想起當時還有和朋友通電話,懷疑當時因安眠藥發揮功效,讓她一時未有想起來,且事發後9天雙方已結婚。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昨將男方不起訴。 該名30多歲女子指控去年12月22日凌晨,男友趁她吃安眠藥後昏睡,在新北住所性侵她。惟男方事後否認性侵,辯稱當時女友意識清楚。 提告的女子在偵查中又突然改口,指案發後2天,朋友曾告訴她,案發時她曾和男友通電話聊天,她漸漸想起當天的情況,認為可能是服用安眠藥的關係,醒來後藥效未散,令她一時想不起來和男友曾性交的過程,誤會男友對她性侵而報警。 新北地檢署審酌女方改口表示全案應是誤會一場,且2人已在案發後9天結婚,因此認定男方罪證不足,昨將他不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