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超入息額被趕走 申覆核挑戰房委會
【on.cc東網專訊】彩雲邨居民李月嬌(下稱申請人)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房委會指她一家3口入息超過限額,下令她在本月底搬出的決定。
申請人表示,她與一子一女同住,其在錶行任職售貨員的女兒為家庭經濟支柱。申請人在2009年申請公屋,2014年獲批入住彩雲邨一單位,當時其女兒根據手頭上上一年度的報稅表,填寫家庭月入為1.4萬多元。他們上樓後,房委會懷疑申請人虛報,向申請人展開調查。房委會指據最新資料,其女兒在過去6個月的平均月入,最少有1.86萬元,超過3人家庭的限額18,310元。因此下令他們搬走,申請人向上訴審裁處上訴失敗後,提出司法覆核。
申請人表示,女兒從事的零售業,旺淡季之間的超時補水、佣金等有顯著分別,收入波動甚大。如只計算最近12個月的平均收入,金額約1.7萬元,並沒有超標。她指房委會現行政策,忽視零售業旺淡季差異的事實,對業者不公和屬歧視。此外,她亦指房委會不應自行放棄行使酌情權,硬性執行計算6個月平均收入的政策。她要求法庭撤銷房委會的決定,並禁止房委會在判決前執行遷出令。
彩雲邨居民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房委會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