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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做又係錯? (被房署揭發上樓前虛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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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霧嘅後果
牛耕田馬食穀,各有各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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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反「用戶守則」或等待查證/審核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回應 #1 我癲的唔好攪我

房署系定左6個月平均收入...收入既定義應該都無""酌情權""啦,吾系都吾使定6個月呢個限期本帖最後由 taiman52 於 2016-02-20 17:17:0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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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3 taiman52

大家各舒己見!睇下覆核結果先再算!可能法官大人又判政府錯呢!


內容違反「用戶守則」或等待查證/審核
市2,1268xxx
2011年1月,藍卡
2013年4月審查, 2015年10月特快揀樓成功,大坑東邨前租客自然身故單位


回應 #15 jtsui3


   遊戲有遊戲規則!如果唔係就個個都申請得?


回應  jtsui3
   遊戲有遊戲規則!如果唔係就個個都申請得?
我癲的唔好攪我 發表於 2016-02-20 17:40:26 原文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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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4 我癲的唔好攪我

所以吾系講""酌情權"",要拗都系覆核"6個月"呢個準則合理否?本帖最後由 taiman52 於 2016-02-20 18:17: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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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癲的唔好攪我
   其實果位人兄都幾惨,1.86萬同入息上限18310其實只差幾百蚊,怪只怪佢上樓前唔...
jtsui3 發表於 2016-02-20 17:32:45 原文

大陸個D又唔見佢查得咁嚴.....-.-...
新2  G1302xxx  2005年單人   2012年5月轉2人
2017年7月31正式有自己家~~派中心水樓~友愛村,YEA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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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小小都查得咁勁, 大家真係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市3 no.12824xx
28/10 s3
31/10 s4
派正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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