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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32 samuel2


   你比喻錯晒
應該說成你身上錢不多
只可以買最平價的航空公司機票
但該公司定下了規則
乘客在機上只可以看一個電台節目
偷看其它節目就係違規
上厠所時間不可多過一分鍾
超過時間就係違規
在機上睡覺不可發出鼻寒
發出鼻寒就違規
還有其他有趣規則等等
如是違規者
會在高空踢你出飛機
須然你身上錢不多
但你急須前往目的地
無奈之下你只好接受
當你上了飛機之後
你發覺好多規則超乎你想像之中難接受
你只好走去同機長表達
有其他乘客好管閒事同你講
你負出這種價錢還想甚樣
要不要航空公司包架專機給你坐
!@#$%^本帖最後由 ai7 於 2014-03-02 21:54:5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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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samuel2
租有人當然....
sherrychan 發表於 2014-03-02 19:32:51

看罷閣下回應,老實說錯誤的地方很多、論點又自相予盾。

一開始你同意在租客在未得業主同意是不能改動,看似與本人觀點相同。
其後你又說在一般符合安全的情況下,私樓業主會同意租客自己改動,在此論點上本人卻有點不認同
在我及租住私樓的朋友的認知,超過9成的業主絕不同意租客對其單位進行任何改動。如有的通常都是由於單位過於殘舊,既然有人助他免費修理破舊的東西,業主自己當然來者不拒。就如你所說業主通常會與租客訂立條款說明租客在遷出時不能向業主追討先前的改動的費用,就是想保障自己的權益及責任。如果有違安全,即使有租客免費助他們改動,業主們也不會就範,因為有可能給釘契或要付上其他責任。

在此論點中,你意思是指在得到業主同意及符合安全情況下,租客是可以進行單位改動,但請記著在業主同意的大前提下。這點我是同意的,既然業主同意,做什麼當然沒問題。

後來你以租住私樓及租住公屋的審查制度來說明獲得編配公屋後,在符合審查資格的大原則上,基本上可以永久居住。這點我也是同意的。你又說這也是為何別人願意將所有積蓄放在獲編配的單位上。

問題來了,你既然同意未得業主同意,租客不能擅自改動單位;但為何你認為公屋戶未得房署同意,即使理論上可永久居住其單位,改動只要符合安全,就可以擅自進行改動?難道可以居住到死就可以改變其租客身份?佔用人變做擁有人?法律上公屋住戶只是佔有人,永遠不是擁有人。難道業主,即房署/政府有給予他們同意改動嗎?再者公屋住戶不一定可以永久居住其單位,原因閣下相信很清楚吧!可以住得久並不代表擁有,有些東西沒有擁有人准許是永遠不會屬於你,請閣下好好記著。

閣下的回應更自打嘴巴,這邊廂同意未經業主同意租客便不能擅自改動,那邊廂又同意公屋租戶在應該可以長住的原則下,只要符合安全就能擅自進行改動,緃使未得業主同意。這是什麼思維模式?

至於人們願意將所有積蓄放在獲配的單位上是他們一廂情願的事,沒有人要求他們。人們總有他們喜愛做的事,這點我是同意的。但違規了,給房署要求還原時便不應呼天搶地的罵東罵西,大條道理的為自己的違規合理化,要求區議員或他人協助。

本人說這道理都説得煩厭,希望閣下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維,不要再含糊不清。

還有閣下說本人用私樓、飛機或的士的比喻是錯?老實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請詳細說明之,不要簡簡單的、隨隨便便的說一兩個字就當作交待。短暫就不合理?長久就能代表擁有?我想閣下對於本質上相同這方面完全搞不懂,回去再好好的想一想吧!再者什麼是長久?什麼是短暫?你會如何演繹?相對什麼來說是長久、什麼是短暫?即使租住同一私樓單位到死或租用同一的士開工到死也是短暫?難道只住公屋住到死就是長久?有趣,極之有趣的謬論!!!不過人們常常說生命是短暫的,又請閣下好好的回去想一想。本帖最後由 samuel2 於 2014-03-03 00:09:4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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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43 samuel2


更正
應該說成你身上錢不多
只可以買最平價的航空公司機票
但該公司定下了規則
乘客在機上只可以看一個電台節目
偷看其它節目就係違規
上厠所時間不可多過一分鍾
超過時間就係違規
在機上睡覺不可發出鼻寒
發出鼻寒就違規
還有其他有趣規則等等
如是違規者
會在高空踢你出飛機
須然你身上錢不多
但你急須前往目的地
無奈之下你只好接受
當你上了飛機之後
發覺好多規則超乎你想像之中難接受
你只好沒被人發覺之下偷偷違規
其他乘客看見心裡不爽
心想你竟然可以這樣舒服自由
跟着他好管閒事而又長編偉論同你講
你負出這種價錢還想甚樣
要不要航空公司包架專機給你坐
!@#$%^

如有比喻錯了請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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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42 samuel2

簡單的說,縱然業主不同意,
用家為方便自己都會在安全情況下暗下改動,
當被發現就會做樣還原,
一段時間後就再會我行我數.
而私樓住客在不穩定居住期下是不會浪費人力物力去為業主修補.
夠用就算,甚至不顧破壞岩用就得,
私樓、飛機或的士與公屋比喻,當然唔得啦.
你長情會住一間私樓一世?租一架的士揸一世,日日坐飛機.?
除左你冇人會囉.
但住公屋唔犯規唔走,10居其 9 會住到死.
人係生既,野係死,
你係生活還是活左規下,冇人阻你.
冇錯未得業主不能改動,
但改左住到死,業主知道時我已方便享用完了.
本人同意遵守合約精神,
但規則內有不合事宜不人性化既,
提出要求亦冇不可,
如果設計不得認同日日被人咀咒,你會享受嗎.?
冇野係完美既,唔好咪改到好囉.
唔使墨守成規既.
OH YES IT's FREE 無人駕駛自助傢俬徵送
新界2, G124xxxx, 08 年入表,審查2次時間唔記得,3次不受歡迎屋,2次寶田,13轉市區,^_^竟然得左 啟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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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46 sherrychan

即是閣下認同在未得業主同意下擅自改動就不合理,就是違規,對嗎?

這不就是正正本人的論點。還有很多資料不用你以提醒的方式來說給我聽,我所知的比你所知的還要多很多。

租住一世私樓同一單位或租用同一的士開工難道不行嗎?業主不加租,准別人租用到死就不行嗎?為什麼只有我才可以?學你所說公屋租戶不也就是住一世麼?
沒有東西是沒可能,能不能住一世公屋也沒人能肯定?閣下是先知麼?世上無絕對,回應時要好好想一下。
這些例子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而飛機只是故事,不是例子,看見閣下勉強回應真特別。

隨後你說那些話根本就是為違規作藉口,合理化!
什麼扮還原,什麼違規後住到死業主才發現,什麼墨守成規,什麼唔好改到好等......
如果閣下沒有看回舊文,應好好消化後才作回覆。若果真的不合理有要求改進是可接受,但絕不是過份不合理的要求。又再問同一句,你的公屋住不了人嗎?沒有獨立㕑厠麼?沒有地方可以睡麼?放不了電視機、床及沙發麼?

但很有趣地閣下又同意遵守合約精神。遵守但又同意可以暗地擅自改動,你究竟明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求你於說話前好好的想一想,沒邏輯、自我矛盾的觀點。

最有趣的就是閣下說:「人是生,野是死,喜歡活在規下,無人阻你。」這是否就是現代的民粹思想模式?
天啊!何等低質的回應!難道閣下想生活在一個沒規則,沒法律的地方?你去找一找有沒有一個這樣的國家或城市。規則、法律是用來規管人民,當然人民住在一個地方就得要遵守當地規則及法律,這是基本人民的社會責任。如閣下覺得規管有問題請隨便去作奸犯科,到處違規,看看你不遵守的後果吧!難道閣下父母及老師沒有教你守法守規?守法守規又有何問題?又一可笑的謬論!快快回去看一看論理教科書所說的東西,好好的重溫一遍吧!

對著你們真的講不下去。一個是死要面的發表小學生謬論,一個是一邊認同是違規,但又勉強作藉口,兩者都同屬一類人。閣下發表意見時請堅守觀點,不要自相矛盾最為重要。自己當初觀點就得要堅持,如果真的回應不了,簡簡單單地說認同便可,不要言不及意。還有本人詢問閣下很多問題,不過閣下未能回應,如可以請一一回答。本帖最後由 samuel2 於 2014-03-03 01:38:2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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