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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有冇人試過結婚遷出後被房署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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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個人幾年無喺度住,(有能力搬出去住),都可以優先做戶主,真係非常荒謬。
Komasan 發表於 2022-02-23 21:16:05 原文
除非你大義滅親,舉報佢啦

而且我想問一問點解佢已婚就係優先?首先房署講緊一系政策,除左已婚,收入同資產就係關鍵,即使已婚,如果佢本人同配偶審查後過額都唔可以繼承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public-housing/HD465.pdf

倘戶籍內並無前戶主的在生配偶,已登記在戶籍內而又年滿 18 歲的認可成員可按下述排序 申請成為新戶主:

1.已連同配偶及/或子女登記在同一戶籍內的 1 名成年子女或其配偶;

2.登記在戶籍內的 1 名成年子女;

3.登記在戶籍內的 1 名成年認可成員。本留言最後由 Ladycrab 於 2022-02-23 21:46:08 編輯
可以查詢各屋邨單位面積的網站
https://data.housingauthority.go...set=ha_prhs&lang=en

擴2->新2(指定屯門),藍卡編號:U039xxx >S5畢業(由申請至3派畢業6年半)
2015年[7月]房屋署睇漏懷孕證明,人為錯誤當作1人申請;[8月]更正後為G1375~1377.....(相應為2015年8月)
2021年[7月2日]S1
首派:21/11/2021皇后山皇頤樓(拒絕)
2派:4/1/2022大埔富蝶斑蝶樓(拒絕)
3派:14/2/2022屯門安定邨,指定屯門畢業

屯門屋邨長大,鐘情舊邨
做得指定地區,都係房署認為你有特別需要先批到,
咸魚青菜各有所愛,唔駛問我點解唔要新屋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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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唔會,只有自己去刪除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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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無記錯係必須盡快更新房署資料,
例如加入伴侶名而公屋,或是嫁出去另一頭家而除名。
因為另一半如果有物業,而結婚後又唔除名,會違反住屋資格。
即使另一半如果沒有物業也要通知房署更新資料。
每兩年一次報資料,遲早都會知,到時比人踢爆仲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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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Komasan

你哋自己唔同房署講房署點會知道你哋邊個家庭成員搬走咗?諗吓都知啦。唔通房署裝咗個CCTV...
dw6789 發表於 2022-02-23 13:21:15 原文
你會唔會睇多次全文會好少少?
Thanks for your reply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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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大義滅親,舉報佢啦
而且我想問一問點解佢已婚就係優先?首先房署講緊一系政策,除左已婚,收入同資...
Ladycrab 發表於 2022-02-23 21:39:32 原文
舉報同申報係唔同?

好早就通知左房署,佢哋家訪時都都再講一次,有個成員已婚搬左,
家訪時就有兩個房署職員,其中一個係棟大廈主任,另一個應該佢上司,
因為我話已經申報左有成員結婚搬遷,當時佢上司就問個主任點解唔處理,個主任仲死口唔認話佢唔知?
因為我係打電話通知佢,佢唔認都無佢辦法,不過都提大家有咩最好send email,白紙黑字叫做有証據。

係要通過入息審查先得,但就係已婚成員係優先順序第一位,個主任解釋得清楚,
而且租約一日有佢名,就算今日佢肯俾其他人做戶主,只要第時佢唔做入息審查,間屋都會俾房署收返。

因為上面提到唔認收過電話事件,覺得個主任都唔太老實,返工打工都係為自己方便易做優先,
所以先想問下,睇下有無其他辦法?‍?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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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2 andrew_waiwai

係呀,房署都係咁答?唉。

咁其實佢地做家訪都係廢既,做樣。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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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同申報係唔同?
好早就通知左房署,佢哋家訪時都都再講一次,有個成員已婚搬左,
家訪時就有兩個房署...
Komasan 發表於 2022-02-24 00:52:05 原文
舉報係有人見到你濫用公屋,我向1823舉報你;而申報係你自己主動坦白,所謂‘坦白從寛,比人督灰就係而家成日聽到既被動執法’
可以查詢各屋邨單位面積的網站
https://data.housingauthority.go...set=ha_prhs&lang=en

擴2->新2(指定屯門),藍卡編號:U039xxx >S5畢業(由申請至3派畢業6年半)
2015年[7月]房屋署睇漏懷孕證明,人為錯誤當作1人申請;[8月]更正後為G1375~1377.....(相應為2015年8月)
2021年[7月2日]S1
首派:21/11/2021皇后山皇頤樓(拒絕)
2派:4/1/2022大埔富蝶斑蝶樓(拒絕)
3派:14/2/2022屯門安定邨,指定屯門畢業

屯門屋邨長大,鐘情舊邨
做得指定地區,都係房署認為你有特別需要先批到,
咸魚青菜各有所愛,唔駛問我點解唔要新屋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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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除名嘅話,會影響入息審查會否超過限額而成為富戶交雙倍租金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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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說法是你遇到的真實操作。

同谷友解讀  房處條例的理解。

之前有谷友都有上來問
故事大約是這樣的

呀哥未婚,一人住佔公屋面積一半的房間。
谷友已婚,一家三口住細房間。

呀哥為人好難相處+  環境不清潔。

谷友的公房戶主去世。

需要審查。

谷友一家有申請公屋中。

谷友若放棄申請,  可保住現居,但要同哥綁在一起。

谷友不放棄申請,  就要搬走,
公屋由哥繼承。
屋邨異地     風月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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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4 Komasan

你會唔會睇多次其他谷友回應會好少少?

其他谷友已經講明你係要主動申報。咩叫做申報?係要填一張表交畀房署。請問你有無填?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public-housing/HD422.pdf

你打個電話「通知」,人哋主任咁多嘢做,未必個個打電話講過啲咩都會記得。正常程序係要填張申請表,家訪係了解你住屋情況,除名都係要你哋自己負責申請除。點解你講到好似所有嘢煮到送埋嚟食咁  

其他谷友都係好心答你,呢啲基本資料你可以自己揾,不用靠別人幫手

Thank you for your reply too.  
G1394 新2 6/2016 S0, 10/2021 S1 不能出席, 12/2021 S1, 08/01/2022 S2, 15/01 S4, 18/01 首派收信皇溢, 24/01 簽意向書, 18/2 「被拒絕」, 23/2 S2
24/3 房署出信皇順高層 4月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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