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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工廈可快上樓, 天下大亂都以! 本帖最後由 大大隻熊 於 2017-06-22 17:16:30 編輯
11年前既事, 唔記得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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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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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搏懵打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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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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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folee0001


    我爸B話 全部入住的人已知 住在不可作住宿用途嘅工廠大廈之內 㸃解仲要安置你地先
對於用合法途徑捱貴租 搬完一次又一次的公屋輪候冊上的市民非常非常之不公平
所以 此先例不可開  
我係小朋友 唔知將來需唔需要輪候公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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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可爲而爲之,此爲搏……也
牛耕田馬食穀,各有各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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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屋宇署

劏房戶:我地唔係蝗蟲。。。

* * *

三歲的彤彤無憂無慮,當媽媽與一眾劏房戶發言,她一直在玩,蹦蹦跳跳。

「唔知情啲人,話我地明知犯法,都咁大聲講嘢。。。又以為我地搏上公屋。。。

我地負擔唔到出面咁貴嘅租金。。。我地唔係蝗蟲。。。」

致華工業大廈的劏房戶余太,因屋宇署執法而遭業主迫遷。

因為 2400 元的月租,母女寧住在不足一百尺,需共用廁所廚房的劏房,卻不以為苦。「我地只想有瓦遮頭,如果得嘅話,可以繼續住公廈。」

「鄰里關係真係好好。除左瞓覺,大部分時間都唔駛關門。」

協助劏房戶的社工要求政府,讓即將失所的居民入住石籬中轉屋。

石籬中轉屋不是公屋,是港英以來一直讓天災人禍,流離失所的居民安頓的臨時居所。

入住中轉屋不會提早獲分配公屋。

社工批評政府,既有大量空置校舍,又有石籬中轉屋,卻冷待眾多有需要的人,製造荒廢閒置的假象,藉此合理化重建;當政府妄求取締劏房,卻無法提供安置,不過迫貧民搬往其他劏房,往復輪迴。

致華工廈十三樓逼遷關注組
向屋宇署請願行動 (22/6/2017)

  自五月底起,致華工廈十三樓住戶成立逼遷關注組,當時曾寫信聯署給業主,期望業主體諒租戶困難延長搬遷期,讓租戶有足夠時間另覓單位及向政府部門求助,業主未有回應,更在未有通知租戶的情況下強拆毀廚房,更有租客遺失現金及財物而報警求助。面對逼遷情況,關注組於6月2日上午舉辦記者招待會,要求屋宇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盡快介入及期望得到安置。可惜只有駐屋宇署社工到單位了解情況,但至今已兩星期,屋宇署卻沒為他們提供任何援助。尹兆堅、邵家臻及朱凱迪曾聯署要求屋宇署署長與街坊直接對話及會面,但屋宇署至今沒有回應。面對逼遷限期將至(6月30日),關注組決定親自到屋宇署請願。

  關注組成員余小姐表示:「對屋宇署早沒有回應感到非常失望,屋宇署無視我地,而且繼續借業主手逼到我地無家可歸!」另一位住戶陳生更表示:「仲有十日都唔夠就要逼遷,非常無助,需要政府部門盡快幫助,安置致華工廈受逼遷影響的租戶到葵涌石籬中轉屋。」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發言人認為,各相關政府部門不得袖手旁觀,屋宇署、社會福利署、地政署及房屋署應就事件介入,協助受影響租戶,得到妥善的安置。


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7-06-23 09:28:10 編輯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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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各政府部門並沒有提供任何支援,致華工廈十三樓逼遷關注組成員代表帶同請願信件,希望透過直接將訴求直達屋宇署署長,以下為請願行動的訴求內容:

1. 要求屋宇署及政府部門介入,盡快支援並安置受影響住戶
屋宇署作出取締行動,向業主發出清拆令,業主就逼租戶遷出。屋宇署間接地令租戶失去家園,屋宇署需為此負責任,為租戶作出安置安排。政府的政策是不會讓任何市民因執法行動而變得無家可歸。致華工廈位於葵涌,租戶的工作及上學地點均是此區。關注組要求屋宇署安置致華工廈受逼遷影響的租戶於葵涌石籬中轉屋。另外,受影響居民均是基層市民,期望社會福利署及其他部門可盡快為居民提供支援,包括社會福利署為居民提供福利相關的個案支援、房屋署為居民安排入住中轉屋以免居民無家可歸。

2. 延長搬遷期,讓居民有足夠時間為遷出作準備
由於業主於5月中才告知租客需要搬遷,通知時間十分短暫,租客並沒有足夠時間作搬遷的準備。臨時要求租客搬遷,有部分租客的子女均在附近學校就讀,要找合適的居所實在不容易。因此,租客希望可以延長搬遷期,讓他們可以有更多時間為搬遷作準備。

3. 政府需長遠處理住屋問題
長遠而言,私人樓宇租金高昂,成為了基層市民的負擔,政府的角色應監管及定出合理租金水平,讓市民不用負擔昂貴的租金。此外,一次性的搬遷津貼金額不足,並建議提高津貼金額,協助租戶承擔搬遷開支。

  就近日發展局及屋宇署表示,建議向使用或明知而容許他人在工廈處所作非法住用用途的工廈處所擁有人、租客、承租人、負責人或擁有人;以及協助教唆擁有人等容許他人使用工廈作住宅用途的人士施加刑事制裁,變相令工廈劏房刑事化。聯盟認為此舉只會令工廈業主及租客加深矛盾、衝突,並無助解決根本的住屋問題,基層租戶只會由一棟工廈搬往另一棟工廈,政府是「無眼屎乾淨盲」。

​屋宇署於上午11時多接信件後,表示要返回辦公室商量,再以電話通知下星期二27/6才能回覆可見面時間。由於居民大機會於30/6後無家可歸,關注組及聲援人士約30多人決定留於屋宇署門外直到收到屋宇署回覆時間為止。最後在下午三時四十五分以電話回應關注組,表示於下星期一下午派高級屋宇測量師與關注組會面。關注組期望於會面可處理到居民的延長搬遷期及安置安排,否則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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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9 folee0001


    我爸B解釋俾我知 冇排隊搭車 就係打尖 遲到的人 不論什麼理由都係唔準時
所以 係金科玉律
我係小朋友 唔知將來需唔需要輪候公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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