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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寬敞戶?求幫忙
如果夫婦二人離婚,無小朋友,大家妥協其中一方搬走,單位面積唔超過25平方米,咁係咪留低既一方可以繼續住?
1. 留低果個算唔算寬敞戶要調走?
2. 如果要,係咪都要資產審查?
3. 如果唔需要搬走,要唔要通過資產審查?有無實際數字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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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個係戶主?
市2-G1324-G1326 / 02年一人申請 / 02年中藍卡 / 13年加了家人入了擴2 / 15年轉市2 /
2019年08月尾見主任 / 經過了17年慢慢長月 / 2019年10月尾派元州邨元樂樓 / 2019年11月18日正式收樓 / 住住先會更加努力去改善生活質素及環境
寒舍 :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26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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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那一方走,留下的那一人也會受資產審查,因為減人時主任會睇埋留下的那人的資料,而已經派屋人士應該跟富戶政策審查,資產限額比申請公屋時的資產限額寬鬆很多。如果2人申時公屋時也不爆資產限額,現在只是減了一人,再加上跟富戶政策資產限額,理應不會爆.....

25平方正正是1人寬敞戶標準,但不是優先寬敞戶,應該不會那麼快要搬。不超就不用搬。另外現在沒有分戶政策,離開那一人只可以重新排公屋,一人隊至少需要55歲後才有機會派屋。本留言最後由 zooeleddhh 於 2021-05-30 16:42:5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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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mybeloved

留低個個一樣要審查,合資格先比繼續住
市3 G1346 AD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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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除名,房屋署就會審查剩下個的人合唔合資格繼續住
市3 G1346 AD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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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緊要的,其中一個買樓收租
收足十年應該都未叫寬敞戶走
市4 G1334 首派 逸東邨 垃圾房位 滿意 感謝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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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除名,房屋署就會審查剩下個的人合唔合資格繼續住
何xiaofang 發表於 2021-05-30 17:42:24 原文
咁,收入同資產上限係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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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網上查下
市3 G1346 AD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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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緊要的,其中一個買樓收租
收足十年應該都未叫寬敞戶走
NancyCrazy 發表於 2021-05-30 17:46:34 原文
買樓係超入息要搬,唔關寬敞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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