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緊單位係400呎左右, 而家人離世後只有我一個人住, 我問過主任, 佢話一年內都唔會要我搬, 但我有一個想法係:簽紙加名, 即係變成兩個人, 咁主任就話, 即使如果加多一個人名, 仍然係寬躺戶, 不過非優先處理個案, 我再深入問, 佢就話房署現時都仲處理緊優先處理個案, 唔知道幾時會處理非優先處理個案。
因為我想加多一個人名, 然後裝修, 期望在兩年內生到一個小朋友, 到時變成三個人就不需調遷, 但問題係唔知房署幾時會處理非優先處理個案, 萬一裝修完叫我調遷咁就大件事。
想問吓有冇人有類似嘅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