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上「確豪」白紙黑字列明以「每個港幣二十萬元正」購買一個男丁丁權,並由地主負責「搵丁」。過程中,地主可獲分丁費的四分之一,即5萬元作為「代理佣金」,合同甚至更「有規範」地列明,丁費將分期於特定階段支付:確認合作時交付10萬、男丁取得丁屋開工紙後再付5萬、最後待丁屋落成,獲發滿意紙後,再付5萬元尾數,以確保男丁不能一筆過收取丁費後「反面不認人」。此外,文件又有條款列明,男丁最後將不擁有落成丁屋之業權,可見「確豪」一直在幕後操縱原居民的建屋權,男丁亦儼如替發展商「工作」,換取回報。
現年約45歲的溫幸平(黃圈示)為廣東省政協委員,亦為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副會長,曾擔任新界青年聯會及大埔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等公職,2014年更獲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
丁費將分期支付,男丁確定合作賣丁權時先獲10萬元,取得丁屋開工紙後再獲5萬元,待丁屋落成獲發滿意紙後,再獲5萬元尾數。
套丁秘密協議
另一份由溫幸平本人與同一名地主簽訂的「合作發展丁屋合約」,則註明地主負責「提供4塊土地」及「處理鄉村人事糾紛」,而溫幸平需拿出「買丁費」、建築成本及所有支出,興建多座丁屋。雙方更協定丁屋落成後,地主將會獲分其中兩座,而其餘業權則盡數落入溫幸平手中。換言之,合作雙方一人出地、一人出錢,早已訂明瓜分將要興建的丁屋群,一眾原居民男丁並非具真正意義的業主。
套丁10座狂賺1,680萬
翻查土地註冊文件,涉事4塊土地於1997年相繼轉入男丁名下,好讓男丁名義上持有土地,得以向政府申建丁屋。工程於2000年展開,直至2008年前後陸續落成10座丁屋、再補地價出售。區內地產商透露,當年每座丁屋建築費約100萬元,就算加上每座20萬元買丁費及80餘萬元補地價費用,每座丁屋的「生產成本」只約200萬左右。而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該批丁屋以每座約460萬元放售;粗略估算,在減去撥歸原地主的其中2座丁屋後,溫幸平的公司將套丁得來的8座丁屋轉手,套現約3,680萬。換言之,若再扣除「生產成本」,溫幸平帳面仍狂賺約1,680萬。「1個地主、4塊地、10座樓已經賺過千萬,咁樣比一比,買丁費根本微不足道!」知情者踢爆,溫幸平家族自90年代即從事套丁生意暴富,遍及新界過百座丁屋,身家早已逾億元計。
該批套丁建成的丁屋於2008年陸續落成,並以每幢約460萬元出售。扣除一切建屋成本及開支後,保守估計溫幸平仍賺逾1,680萬,毛利率達七成。
擁多重丁屋業務 一條龍賺到盡
溫幸平涉足丁屋經年,早已歸納出一套將利潤愈賺愈多的「套丁產業鏈」,在「確豪」的丁屋發展商角色以外,他更同時與妻子張靜、胞妹溫幸珍等人另組一公司「興隆」,從事物色男丁、申請丁屋開工紙等服務。翻查其中一份溫幸平以「興隆」名義發出的內部文件,溫聲稱能收費提供「決定丁權人選」、「跟進直至達地政專員滿意」的服務、又自稱可「專業、富經驗,辦妥丁屋牌照手續」,並收取每座丁屋5萬元「申請服務費」;可見溫幸平的生意,集「出資建屋牟利」及「收費搵丁」於一身,一條龍賺大錢。
業務之得:拿捏丁屋政策分吋,避重就輕,發揮得淋漓盡致,成功解決了所有部門的要求,丁屋批准順暢、快捷......
溫幸平《總結業務得失及理財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