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黃雲娜
我甚麼時候才可以住得大一點?我不想再站在床上跳舞……5歲的劏房小孩小儀
據特區政府統計,全港最少有近2.4萬名劏房小孩,這班孩子何時才可住得大一點?何時才能離開連囚倉也不如的窮閻漏屋?
這兩年來,小儀和母親柯女士都蝸居在葵涌一間不足50平方呎的劏房內相依為命。小儀父親2011年酗酒猝逝後,母親不幸又罹患乳腺癌,喪失工作能力。至2013年,兩人獲批來港定居,每月依靠4300元綜援金為生,當中2500元支付租金,扣除水電費後,每日開銷僅得40元而已。為了節省開支,柯女士定期到食物銀行領取油、米和罐頭等補助,且把三餐併成一餐來煮,又把一天的菜分成兩天來吃。
睡床旁便是馬桶,馬桶前竟是廚房。
側身通過只可供一人穿行的樓道,從勉強半開的房門
探頭看,迎面而來的是窄窄別別的壓迫感:雙人碌架床堆滿雜物,僅隔薄薄半堵牆壁的旁邊,就是沒有門可關的馬桶,而一步之遙的地方,竟是放着電飯煲、調味品,以及從早上就烹煮好的午餐及晚餐,左床右廁廚,名副其實是「廁所劏房」。
「為咗個女,幾辛苦我都唔怕。」柯女士曾憑此信念擊退癌魔,如今也以此自勉,望早日與女兒脫離蝸居。
陋屋雖小,但充滿小儀母女倆的溫馨。
寸步難行的小室中,完全沒有多餘空間,柯女士平時只能蹲在馬桶前切菜、坐在木床上煮飯:「沒辦法,地方小又沒多餘的錢,平時只能吃得簡單一點,但很擔心女兒會吃不下,或者不夠營養……」言談中滿是自責之情的柯女士語音未落,小儀就搶着說:「不會!媽媽煮飯很好吃!」母女倆會心一笑,令這僅容旋馬之地,瞬間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