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見到非固定底薪的計算方法
• 如簽訂新租約日期前受僱不足六個曆月,平均收入應以開始受僱期間的收入總額,除以相應受僱時段平均計算。
當於2024年5月拎鑰匙填寫入住公屋申請表,是要填寫過去6個月的收入嗎?在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有收入,之後2024年1月.2月.3月.4月沒有工作收入。請問以上一段話是要用2023年10~12月的收入總額/3個月,還是就以2023年11月-12月的收入總額/2,為平均月收入。呢度不同的地方,如果計算2023年10-12月總和,2023年10月是屬於過去第7個月的收入。而2023年11月就剛好為過去第6個月的收入。還是這種情況已經離職,當沒有從事任何工作人士,除於6為平均月薪?過去6個月平均月薪則2023年11月-2024年4月?有沒有人可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