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公務員配額
» 公務員公屋配額2017/2018 申請(一般) 申請資格
頁首
頁尾
繁
简
粗
打印
幫助
刷新
流動版
縮放文字
大
中
小
風格 :
色彩
樸素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1
顯示所有留言
pf2015
pf2015
當前離線
X
用戶編號
66227
帖子
5
精華帖子
0
回應
123
積分
808
金幣
248 個
閱讀權限
40
性別
男
登記時間
2015-11-04
最後登錄
2019-08-22
高級用戶
心情動態:
來自
非公營房屋
2017-11-07 12:40:27
繁
简
粗
字符大小
自動變大
自動變中
自動變小
取消自動
選項
只顯示此用戶之留言
只顯示此用戶附帶上傳之留言
留言#
1
此帖子網址
公務員公屋配額2017/2018 申請(一般) 申請資格
請問各位如何理解以下申請資格:
假設我是申請人, 而又有公屋/居屋既家庭成員戶籍(並非業主), 如在申請日期前仍然有該公屋/居屋成員戶籍, 是否代表我不合資格申請2017-18 公務員公屋配額 申請??
我記得以往係可以申請, 如日後分配到公務員公屋後才刪除公屋/居屋成員戶籍就可以, 今次轉左玩法!?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
。(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
請按此重載本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
0
查看名單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查閱我的收藏
收藏此帖子
查閱我的關注
關注此帖的新回應
複製標題及網址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
訪客
重要提示
: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
。(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
請按此重載本頁
。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裝修設計
心情動態
關閉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X
請注意!您有新通知, 請按此查看。
(如果您不按, 此提示不會消失。)
如有問題, 請按此聯絡管理員。
請注意!您有新短訊, 請按此查看。
(如果您不按, 此提示不會消失。)
如有問題, 請按此聯絡管理員。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
抱歉,你無權發新帖。請先
登記
或
登錄
X
分區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