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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離世 會否收樓??
本人(戶主)同媽媽和女兒住咗東匯邨3~4人單位三年…媽媽最近離世…不知房署會否將我們轉去細單位?
唔知房署有冇準則標準…是否要計面積?
但本人女兒出年一月結婚…是否可以加女婿入去我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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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 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建立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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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leongmaymay

無論有任何變動,都要向辦事處申報咗先,再有變動又再報,佢哋會知點處理,我媽咪2020年12月過身,間屋得番我一個人,變成優先處理寬敞戶,我都要等到2022年先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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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leongmaymay

樓主節哀!請先通知房署,他們會有一年寛限期,讓妳們繼續居住。
如果妳女兒决定明年一月結婚,當然可加女婿入戶,在此之前要搞清楚此人有冇物業?有的話便沒有資格;如果他入息可觀,到時便以富戶標準交租。
*假如妳已60歲,又再安全啲、唔屬於優先處理個案。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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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4 飛faiyu772

謝謝你的解答,我未夠60歲呀!
是否要用人數和平方呎計算,是否寬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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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5 leongmaymay

C姐:請看留言#2楊管的回應附有圖表,顯示寛敞戶標準,妳對比現居單位面積就知道。
*假如女婿的確有物業,無論是半間抑或是一間,在他倆未結婚前,建議一年內處理咗嗰間屋,令到他的資產唔超過公屋租戶上限,之後才結婚、加名。
*另一方法就是,在一年期限內,以妳和女兒的名義,利用這公屋單位變成居屋、綠置,成為業主就不再擔心入息超標,記得要先買屋、後結婚。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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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邨的 3-4 人單位,大約只有 30 平方米
如果得返 2 人居住,都未達到要遷出的標準,該標準為 35 平方米或以上
所以只要你女兒此刻沒有遷出,就不用怕要被調遷
相反你女兒婚後,她的未婚父收入都要申報,未知以往住滿 10 年的申報會不會被推前,因為政策一直在收緊,如果收入真的超出了就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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