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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廣純案即將在最高法審判
杜廣純案農民被冒名頂替上學並當上警察,侵權、犯罪行為28年至今難止難究。2004年行政訴訟討戶口,18年訴訟依然是黑戶。訴訟前許慶峰把相片貼在我的戶籍底冊上辦理了我的身份證,訴訟后他居然公開將我的名字改成許慶峰,一個人兩種身份,一個是農民,一個是公務員,依然在公安局上班……。

這麼一個小小的案件如何發展成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督辦17年都解決不了的驚天大案?從鄉到北京几十個部門,包括公檢法、人大、政法委、信*訪辦、紀檢監察、教育、人事、郵局等等,其害群之馬官官相護,玩忽職守、徇私枉法,塌方式腐敗……民主與法律的權威受到嚴重挑戰。這是中國現代政法司法史上最重大複雜的一次祛瘤手術,我們相信黨中央一定會徹底清除毒瘤為民做主,真正贏得人民的擁護。

杜廣純案即將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感謝關注支持。

此案大致司法程序如下:

2004年我因為被冒名頂替案(農民被冒名頂替上學並當上警察,詳情請搜索杜廣純案)將安徽長豐縣公安局行政訴訟到長豐縣人民法院,隨后因為不服分別上訴到市中院、申請抗訴到合肥市檢察院、申訴到省檢察院、申訴到省人大、2006年底申訴到全國人大,全國人大信訪辦將案件數次轉交安徽省人大辦理,但是省人大就是不動,全國人大信訪辦被迫2007年10月將案件報告專門委員會、又報告給委員長會議決定:將案件交中央聯席會議辦公室處理,2007年11月11日案件轉到安徽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經過省人大上層,省公檢法、信訪辦等相關部門處理決定將案件交省政法委以非正常案件處理,因為案件正常申訴、抗訴程序被檢察院、人大堵死了。省政法委于是派合肥政法委和縣政法委工作人員到我家調查情況,2008年11月11日省政法委告訴我案件轉到省高級法院了,也就是轉成正常申訴案件了,5個月后我問省高級法院啥時候開庭,省法院說明天給你答複,到北京匯報工作去了。因為案件是中央受理交辦,省里的審理情況報告要報給中央聯席會議審查,如果問題嚴重還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果然,2009年4月案件被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反瀆職侵權專項工作報告議題交最高檢、最高法重新辦理,省法院審判情況報告被扣。大家可以想象情況有多么嚴重,涉及官員有多少?  最高法、最高檢察院調查處理3年,將冒名頂替案刑事部分事實查清,審判情況報告經過人大決議通過,2012年4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閉幕后十多家網絡媒體對杜廣純案有特意報道(程序暗示)。

2012年最高法檢用查清的冒名頂替案刑事部分來推翻申訴到全國人大的行政申訴案終審判決,也就是用刑事訴訟案來和行政訴訟終審判決打“擂台”,全國人大及常委會來做裁判,2013年經過全國兩會通過,2013年4月底最高法院院長對全國媒體說要親自參加審判相關案件,這明顯是一種程序暗示。

2013年4月以后啟動追責程序:查辦枉法追訴、裁判案,這是國家訴訟案,2013年4月以來由中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辦案,因為案件涉及眾多部門,最高檢、最高法等等2015年12月份辦理中結,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一把手半月內相繼到安徽調研。曆經3年時間2016年4月底案件處理工作全部結束,應該報告上級請示、批示,4月21日中.央書記和國.務院總理分別就信訪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避免把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把一般性矛盾演變成信訪突出問題……

2016年4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枉法追訴、裁判案交最高檢、最高法重新辦理,之前的枉法追訴裁判案辦理失敗……。

2019年3月經過全國人代會通過,決定推翻之前的枉法追訴、裁判案,4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繼續追究最高法、檢等相關人員包庇下屬、辦理枉法追訴、裁判失敗的責任。新的枉法追訴、裁判案件交最高檢察院等等辦理。

2020年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拉開帷幕;冒名頂替上學入刑寫進憲法。

2022年4月底案件預審程序基本結束(兩會后最高法原副院長沈德詠被調查,此案一直由沈德詠全面負責)。

2022年4月底案件預審程序基本結束(兩會后最高法原副院長沈德詠被調查,此案一直由沈德詠全面負責)。

2022年4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正式啟動相關審判程序:首先由最高檢對冒名頂替刑事案與枉法追訴裁判案提起公訴,最高法進行審理,審理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其次最高法還要再審申訴到全國人大的冒名頂替行政案,2023年3月份全國“兩會”通過相關審理中結報告,2023年4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止審理的三大案件啟動審判程序,“三審合一”組成特殊審判庭,審判結果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查通過后將在最高法公開審判(往年中央政治局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兩高黨組等工作匯報都是在1月份,今年至今還沒有開)。

時光荏苒,彈指一揮間。此案長期的拖延極大損害民主法律的尊嚴,今年最高法院新院長張軍“兩會”后多次開會強調:“人民群眾到法院是來解決實際問題的,不是來走程序的……”此話非常有道理。他還說公正與效率的統一是人民的真正期盼,完全說到我們心坎里。

杜廣純案的詳細經過請搜索關注“杜廣純”新浪微博與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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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广纯案为什么说必须要“三审合一”在最高法公开审判?首先此案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督办17年至今,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走的:从乡到县到市到省再到全国人大。案件到全国人大的时候恰逢“监督法”正式施行(2007年1月1号)。可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的专项监督目前还没有案例,一般都是信访监督,也就是说到不了常委会监督的层面。所以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人大常委会应该对“类案”进行专项监督,“个案”监督没有实际意义。此案开始就是信访程序,从信访转办、交办、督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以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个案”监督这就是依据【监督法】的条款。

杜广纯案“个案”监督的思路就是以冒名顶替案刑事案件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申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做裁判(此案成败的关键其实就是我行政诉讼讨户口案件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不仅行政申诉到合肥市检察院要求抗诉,同时也刑事控诉到合肥市检察院并且已经立案调查)。根据行政诉讼上诉一级多一级被告的原则,追究枉法裁判责任也就会“层层加码”。所以杜广纯案有三个部分组成:冒名顶替刑事案、行政诉讼再审案、枉法追诉裁判案,这三个案件相辅相成,受害人、诉讼人都是同一个人,事实都是同一个事实。行政申诉案需要刑事案件的判决作为事实的证据依据,刑事案需要行政申诉案纠正枉法判决避免法律冲突,枉法追诉裁判案需要行政申诉案、冒名顶替刑事案件做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依据。

所以行政申诉案先开庭事实没法调查清楚,刑事案件先开庭判决必将与行政诉讼终审判决相互矛盾冲突。只能“三审合一”合并审理,单独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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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广纯案为什么说必须要“三审合一”在最高法公开审判?首先此案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督办17年至今,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走的:从乡到县到市到省再到全国人大。案件到全国人大的时候恰逢“监督法”正式施行(2007年1月1号)。可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的专项监督目前还没有案例,一般都是信访监督,也就是说到不了常委会监督的层面。所以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人大常委会应该对“类案”进行专项监督,“个案”监督没有实际意义。此案开始就是信访程序,从信访转办、交办、督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以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个案”监督这就是依据【监督法】的条款。

杜广纯案“个案”监督的思路就是以冒名顶替案刑事案件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申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做裁判(此案成败的关键其实就是我行政诉讼讨户口案件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不仅行政申诉到合肥市检察院要求抗诉,同时也刑事控诉到合肥市检察院并且已经立案调查)。根据行政诉讼上诉一级多一级被告的原则,追究枉法裁判责任也就会“层层加码”。所以杜广纯案有三个部分组成:冒名顶替刑事案、行政诉讼再审案、枉法追诉裁判案,这三个案件相辅相成,受害人、诉讼人都是同一个人,事实都是同一个事实。行政申诉案需要刑事案件的判决作为事实的证据依据,刑事案需要行政申诉案纠正枉法判决避免法律冲突,枉法追诉裁判案需要行政申诉案、冒名顶替刑事案件做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依据。

所以行政申诉案先开庭事实没法调查清楚,刑事案件先开庭判决必将与行政诉讼终审判决相互矛盾冲突。只能“三审合一”合并审理,单独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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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杜广纯案与国家命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大家肯定认为有点夸大其词。

十八大前后那段特殊时期周永康搅乱国家政法政局,改革保守派企图抱团“搅混水”、企图反攻自保。大家可以通过中纪委全会上的关键词直观全景::“2015年反腐败形式非常复杂严峻,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呈现胶着状态……”;2016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017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8年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暗潮涌动,比周更大的虎蠢蠢欲动。他们的心思根本不在为民做主等等小事上。他们企图阻止连任。然而他们恰恰忽略了往往失败都在细节上。

任何与人民为敌的人必将毁灭,新中国最大的奸臣也一定会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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