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各類調遷 » 房署房屋事務主任用假文件掩飾延誤處理公屋調遷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房署房屋事務主任用假文件掩飾延誤處理公屋調遷
35歲男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時,使用虛假文件及偽造社署便箋,掩飾自己延誤處理申請。原被廉政公署起訴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刑事損壞及偽造等4罪,惟控方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撤銷其中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該房屋事務主任承認餘下控罪,裁判官施祖堯押後案件至12月29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包文豪於或約於2015年11月26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一項有關房屋署公屋租務管理附屬系統的電腦輸入資料,而該文件是對房屋署有利害關係,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高級房屋事務經理於2015年10月19日批准幸偉強申請邨內調遷及同年11月23日批准他預留單位),以及是他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房屋署的。

包另被控於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某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一個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署的房屋檔案,意圖摧毀該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摧毀;且被控於2021年6月18日至7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某日,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於2021年6月18日向房屋署署長發出標題為「申請邨內調遷」的便箋,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便箋而誘使另一人接受它為真文書而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 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建立帖子。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我只是好奇,這種案子是怎麼發現的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