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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CHAN2021 發表於 2022-02-04 09:33:24 原文
請留心,因為啟鑽苑的公屋部份與及綠置居部份,都是受限於同一份啟鑽苑的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DMC),而房署與大家的租約中,也會有一條條款要求大家遵從公契的要求的。而根據最新版本的公契擬稿(也就是將會簽署生效的版本)中的House Rules(屋邨管理規則)第17(a)條列明邨內不得養狗外,第17(b)條亦列明如欲飼養其他類別的動物(包括貓、魚)、鳥類、家禽等,亦需要先得到管理公司(DMC Manager)的書面批准。而管理公司亦有權在業主委員會(Owners' Committee)成立前去訂立或修訂屋邨管理規則的,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才改為由業主委員會負責。
但說到底,管理公司其實有責任去管理好屋邨,包括處理鼠患、蚊患等問題的,所以不妨先寫畀管理公司,講清楚甚麽時候、甚麽地方曾見鼠踪,好讓他們可以跟進。(其實屋邨管理規則第24條亦列明,若對屋邨的管理有甚麽投訴,是可以以書面形式寫給管理公司去立案處理的。)
啟鑽苑的情況,是跟那些租者置其屋的屋邨一樣,因為房委會已經賣出屋邨內部份業權,所以會有公契的訂立。其他的公共屋邨,因為房委會是唯一的「業主」(實際上是政府根據Vesting Order歸屬令來把邨內的土地和建物的控制權和管理權授予了房委會),所以單單遵守房委會的政策(關於飼養各類寵物)便可;但是當屋邨的業權「賣散」了,房委會與及其他的業主,都會同樣地受限於地契與及公契的條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