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父母和妹妹住緊公屋,爸爸是戶主,妹妹未結婚就打算之後幾年結
如果申請綠置居,妹妹可否結婚後除名,再同男朋友(都是住公屋)申請綠置居/居屋?
A: 幾個情況
(1) 你家人今年申請綠置居
你爸爸是戶主, 購買綠置居, 交還你家的公屋, 你爸一定要落名做業主, 其他家人可選擇聯名或不聯名, 聯名後會用左佢個人首置限額
沒有落名的家庭成員(母親除外, 配偶是共用居屋/綠置限額) 可以白表再申請居屋
(2) 妹妹同妹夫申請綠置居/居屋
應該是妹夫的父/母是公屋戶主, 同樣情況, 妹夫的父母交還公屋, 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綠置居,
妹妹和妹夫唔落名做業主, 日後仍可以白表申請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