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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唔肯
tsw082018 發表於 2021-03-04 22:20:48 原文
樓主毋須假手於人,直接去搵自己嗰個醫生(精神科思覺失調),佢跟開你的檔案,最清楚你的狀況。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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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冒犯
冇白卡、冇屋企洗腎、冇傷殘、冇證明 .....
任何人都可話自己係
但政府部門做野係講「證明」
LouisSzeSze 發表於 2021-03-04 23:13:36 原文
流主至小每月出一次貼問相同問題,點會唔知答案,
只係唔接受答案,
要loop一個佢想要既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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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有睇開精神科(思覺失調),但無拎取傷殘津貼,咁能唔能夠問醫生開醫生信以示我係殘疾人士一類?一唔一定要...
tsw082018 發表於 2021-03-04 21:04:49 原文
吾攞傷殘津貼,不表示你吾係殘疾人,攞傷殘津貼,就一定證明你係殘疾人,要證明你是否殘疾人,醫院已經复診緊的病人,一定要醫務社工寫信叫醫生評估是否合資格攞傷殘津貼,社署再出的信就可證明是啦


吾攞傷殘津貼,不表示你吾係殘疾人,攞傷殘津貼,就一定證明你係殘疾人,要證明你是否殘疾人,醫院已經复診緊的...
TSKS 發表於 2021-03-05 12:50:12 原文
房署唔係用"傷殘津貼"做標準......簡單啲講,寬敞戶個傷殘標準係指永久性傷殘 e.g 眼盲耳聾跛手跛腳......
就算醫生證明有精神病,但精神病可以康復,最多可以暫緩唔調細單位,
隔半年又要再覆檢再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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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情緒病人士,本來同個仔住30.2屋,依家個仔大唔反屋企,自己都覺得罷住間大屋,寧願同個仔割籍搬走。
但講真,我係問過哂朋友家人,好在佢地肯借少少錢我搬,如果唔係因為有病,做唔到野,要搬都要錢架大佬~
所以有精神病係可以講下人情,同反醫生講應該可以出反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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