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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本港基建與民生 » 社會保障&關愛基金 » 代親人問,請問醫生一兩年前停批殘津,現在可否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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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0 tsw082018

精神病不同肢体,自閉症,智障等99%永久殘障,
因為精神病可以好返、或病情受控。
醫生專業評估認為其精神病已康復,或病情受控。
咁就唔會批傷津。

客觀來說,長期精神病都非常嚴重亦不幸,
通常必入精神病院。
入精神病院已不需傷津吧。
反而長期情緒病患,如抑鬱症,神經衰弱既病人較多,
依一類又未必可以批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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揾覆診醫院社工幫忙, 佢幫你上申請比醫生, 如批會社工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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