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2個人一齊住, 其中一人除名遷出後, 單位面積28平方米, 變成寬敞戶, 想問
1. "優先處理寬敞戶"同"寬敞戶"有冇分別?是否最後都會被要求遷出? (當輪到你的時候)
http://www.hkph.org/main/information/policy-hkha/transfer-3/
*因為我見上面Link講"至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
2. 如果住戶在被介定為"寬敞戶"時59歲; 一年後, 住戶到60歲時, 是否會立刻轉到調遷名單最後的位置?
3. 一般被要求遷出, 會有3次機會, 每次之間大約相隔幾耐?
4. 另外當你被介定為寬敞戶時, 通常第一次被"
編配", 係幾耐之後?
感謝!本留言最後由 penny135 於 2020-03-03 01:07:19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