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公務員配額 » 2010離婚 公屋給太太兒子 五年後退休可否再申請?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2010離婚 公屋給太太兒子 五年後退休可否再申請?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單身?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呢九年住邊度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2 rainbowsmc

單身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3 rainbowsmc

租房間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你應該九年前"公屋除名後,隨即申請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問下你部門,或打去問清楚.你人工超額嗎??本留言最後由 joannal 於 2019-11-07 19:02:37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 frankieboy

我想是你離婚時人工超額,不能申請現退休後人工不超,可以申請公屋,注意資産額
G1330
2013年6月擴2
2O18年8月見主任轉市2   
2O19年8月S2
2019年12月18日S3
2019年12月24日S4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當然可以申請啦~
Final Stop: 南山邨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