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住屋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所建的「長者住屋」最初是為單身長者申請人而設,至九十年代末期開始,由於公共租住房屋申請人偏好獨立單位,故「長者住屋」的空置率一直高企。因此,房委會在2000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並在2001年全面放寬入住「長者住屋」的年齡限制,以期把空置的「長者住屋」盡量租出。其後,有見這類院舍式住所的需求逐漸縮減,房委會遂於2006年起實施逐步轉型計劃,把空置率偏高的一型設計「長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為便利改建過程,自2009年起房委會已停止編配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
現時,房屋委員會已沒有提供只供長者入住的特別住屋單位。然而,若長者需要入住設有提供院舍式及當值舍監服務住屋,他們可以考慮入住二型及三型設計的「長者住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