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勞動有價 前線人員無奈受壓執法 政策需改變減衝突
上星期(23日),拾荒逾十年的蘭姐遭到食物環境衛生署票控。據蘭姐所述,當時她如常把垃圾分類好,放在馬路旁,並準備從15米外推來手推車,以將垃圾袋運走棄置時,有兩名便衣食環職員隨即指蘭姐棄置垃圾,要求她交出身份證以作票控。不少人同情蘭姐的遭遇,亦有人指出前線人員只是秉公辦理。歸根究柢,現時政府未有對拾荒者有清晰的指引,最終,致拾荒者和前線人員的爭執時有發生。
拾荒者對環保回收有價值
拾荒者對環保和社區清潔有頗大的貢獻,只是市民較少察覺。拾荒者主要收集商戶的發泡膠箱、紙箱,經過拆開、攤平、按扁等整理後,用手推車運到回收店賣。回收所賺的金錢,便是拾荒者一天的工資。
根據拾平台的一項調查報告,每日至少有194噸廢紙由拾荒者處理。《香港01》早前報導拾荒婆婆的一天,發現拾荒婆婆一天共回收了一百多斤紙、十多條發泡膠箱。而有部分拾荒者因為要到商店檢走紙皮賺錢,還會幫忙執拾商戶的垃圾。不論現實生活例子及數據都反映,拾荒者幫助了城市的回收、環保產業。
「拾平台」發言人鄧永謙表示,拾荒者每天回收量達193公噸。(張美華攝)
不過,大部分市民所看見的卻是看到「拾荒令垃圾堆積」的景象。其實,這只是拾荒者處理垃圾流程的其中一部份。而蘭姐遭檢控時,正是她處理完垃圾,準備把15米外推來手推車將垃圾袋運走一刻。
蘭姐指,事發時她將垃圾放在距離手推車不足15米的位置,準備將手推車推過來運走垃圾。(受訪者提供)
前線人員有其責任執法
拾荒者雖然對環保回收事業有一定的貢獻,不過,法例上卻沒有給予拾荒者空間,作回收的事業。
阻街,是拾荒者主要面對的法律問題。拾荒者收集大量紙皮、膠箱後,需要空間另作處理,紙皮、膠箱往往會放在街道上,待整理完畢才運到回收場。就此食環署職員可以引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22條執法,命事主在4小時內,移走物品,否則可以作出檢控。
有食環人員向拾荒者發告票。(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