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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德正:宏光安老院外勞抗爭 揭現代奴隸血淚史

撰文︰工黨副主席(政策)、東區區議員麥德正

宏光安老院的9位外勞姐妹,來港前及來港後都要支付一筆「勞務費」。她們每日被下令無償加班3小時、沒有假期,更被強逼每月「回水」三千元。外勞姐妹們決定不再沈默,集體離場,聲討資方及向其追討血汗錢,而資方卻恐嚇她們。

多個團體組織了宣傳隊,6月下旬連續幾天,到與宏光相關的多家安老院門外派發傳單,向其員工、長者家屬及附近居民揭露宏光惡行,要求宏光承擔違反勞工法例、不人道對待外勞的責任。

有長者家屬正在揀選院舍,見到我們的宣傳,額手稱慶,對我們表示感謝,說一定不會讓長者入住此等劣質院舍。

筆者上周五則曾探身進入宏光安老院,向門口幾位員工遞傳單:「阿姐,不如拎張傳單睇吓,妳老闆違法,扣妳同事人工,仲炒埋佢哋呀!」

「我哋唔收呢啲嘢架!」一位帶著內地口音、似乎也是外勞的員工急忙走過來,眼中流露著惶恐和疑慮,「嘭」一聲就把門關上。到安老院向員工進行宣傳受到阻撓,可說是「預咗」,但權益受到影響的員工竟首先出來拒絕,真是悲哀。

眼見老闆剝削外勞,政府助紂為虐,社會公眾譴責,卻有員工畏縮,十分欷歔,筆者彷彿回到23年前……


1995外勞大罷工 政府承諾了什麼?

1995年,青衣機鐵工程地盤約300名外勞爆發罷工,追討被剋扣的工資和勞務費,事件很快傳開,引發了上千名機場建築業外勞響應。原來勞務公司在工人來港前,已收取每人4至5萬元,然後每月繼續剋扣他們的工資。他們的待遇也很差,宿舍環境擠逼髒亂,有的甚至在工地露宿。標榜為法治之地的香港,竟存在著成千上萬現代奴隸,實在駭人聽聞,公眾嘩然,群起譴責。

當年,職工盟的幹事與員工東奔西走為外勞追討,更前往新華社示威;同時亦聯同其他勞工團體,到外勞宿舍宣傳,呼籲員工討回合理權益。

筆者也有參與,其中一個宿舍的外勞們反應積極,並由一位年青工人做代表,追討工資,可是不久之後,該工人代表被僱主解僱,被押回大陸途中逃脫,聯絡了我,我為他安排住宿後,又再到那間宿舍,呼籲所有工人支持他們那位被逼害的代表,可是,今次所有工人都漠視我們,當我們「透明」,態度與之前迥異。僱主殺一儆百的高壓手段奏效,外勞們眼見工人代表被犧牲,都噤若寒蟬。

設身處地想想,外勞離鄉別井,珍惜在港工作機會,僱主手握他們的生殺大權;當外勞遇上不公情況,又有多少人能夠承受風險,爭取勞工權利?

其實,自1989年,港英政府實行輸入外勞以來,外勞被剝削的情況從沒中斷過。勞工處1991年已發現逾1,400名外勞被非法扣薪、沒有法定假期,及居住環境惡劣。

機場工潮發生後,勞工處被普遍社會輿論批評監管不足,沒有察覺外勞被嚴重剝削,而資方各種違法行為曝光後,勞工處又沒有進行檢控,態度被動,工作不力。

前立法局人力事務委員會於1996上半年舉行多次研訊會議,討論機場工潮所揭發的問題。該委員會發表報告書,表示外勞被違法對待的主因是輸入外勞的政策細節不嚴謹,規管機制亦不完善,建議政府立例監管中介和勞務公司的活動,並設立獨立機構監察輸入外勞,以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

惟政府僅以1996年2月所宣佈的所謂「新措施」作回應,包括由機場工程統籌署審核工程合約;規定僱主把僱傭合約副本、工資記錄和簽收表給外勞保存;及勞工處加強巡查工作場所和宣傳法例等……

其實,這些措施推出後,外勞被剝削的情況本質上沒有改善,只是由於1997年新機場竣工,外勞人數銳減,而1996年開始推行的「補充勞工計劃」,把外勞個別地分散到各行業不同工作崗位,就算他們被僱主剝削,亦難以組織起來,難以吸引媒體和公眾的注意。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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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擴大輸入外勞 奴工制度何時了

私營安老院服務員的待遇普遍欠佳,安老院聘請員工不果,便以補充勞工計劃輸入外勞,2016年獲批人數為1,383人。根據政府規定,補充勞工計劃中的僱主和勞工須簽訂標準合約,內容包括標準工資、標準工時每天9小時,和加班要補薪等,勞資雙方也不能更改。

可是,根據職工盟屬下「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2009年至今處理數以百計外勞護理員的求助,被剝削情況包括:來港前被收取數萬元中介費、每月被扣薪2,000至3,000元,以及每天無償加班3小時等。外勞普遍受到僱主違法嚴重剝削,簡直是無法無天。

安老服務業人手大量依靠輸入外勞,其實是官商勾結的政府所造成,政府不承擔長者照顧,放任私營安老院發展。現時資助院舍佔三成,私營院舍佔七成,但政府對私營院舍監管不足,令服務員的勞工條件沒有保障,造成行業性工資低、工時長的惡果,沒有多少本地人願意入行,於是靠輸入忍受差劣待遇的外勞,造成難以打破的惡性循環。

去年10月,特首在《施政報告》表示,研究引入更多外勞於津助院舍,「解決」院舍人手不足問題。

現時政府計劃擴大輸入外勞,並不是要解決什麼人手短缺的問題,也不是要改善安老政策,真正目的是配合老闆們再壓低勞工成本。若果擴大輸入外勞計劃給開了綠燈,除了打擊本地工人的工資和飯碗,對外勞的剝削亦必然會繼續發生,安老院質素也只會持續低劣。所以,輸入外勞的呼聲愈高漲,我們的反對亦當愈加強烈。

我們應當向抗爭的九位宏光外勞姐妹們致敬,她們控訴資本家利用外勞加強剝削打工仔女;暴露了政府官商勾結,千瘡百孔的安老政策。

https://www.flickr.com/photos/inmediahk/29137655848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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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今向聯合國移民署申訴 促查港外勞政策是否涉人口販運

圖片來源:職工盟

九名牛頭角宏光護老院的中國外勞因不滿被剋扣工資及工作條件惡劣,本月中集體辭職並發起工業行動。參與行動的工友今日在職工盟陪同下,到聯合國移民署香港辦事處提出申訴,要求聯合國調查香港的中國外勞輸入政策是否牽涉人口販運。

職工盟今日陪同宏光工友向聯合國移民署香港辦事處提出申訴,並獲辦事處人員接見。職工盟在Facebook發布行動詳情稱,香港私營安老元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中國勞工,但每位外勞在到香港工作前,都要先繳付21,000人民幣中介費,而到港亦要再以分期方式再繳付餘下20,000港元中介費,往往導致他們到港時已負債累累,被逼接受苛刻的工作條件。

職工盟形容,工友被迫在惡劣條件下勞動,遭到不公平待遇時亦難以申訴,情況形同人口販運。

職工盟指,今次事件涉及有人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販運人口,他們將去信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領導,針對人口販運問題的跨部門小組,要求小組介入及處理。

九名宏光護老院的中國外勞因不滿被剋扣薪金、剝奪法定假期及被逼無償加班等,於本月14日集體離職並發起工業行動,包括到政府總府露宿抗議、向勞工署投訴等,至今已經第13日。

據惟工新聞早前報導,宏光照顧員的合約訂明,工人每天工作9小時,超時工作會獲額外薪金,但事實上,宏光工人每天工作至少12小時,卻沒有收到超時補水,亦未有放取法定假期及年假。更甚者,他們來港前先要支付一筆2萬多元人民幣的「勞務費」,來港後,又須再付2萬多元給僱主,部份工人多年被僱主每月扣取至少3千元工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見記者。多家媒體引述羅致光回應宏光工潮時表示,勞工處正密切關注情況發展,並樂意為雙方提供協調,社會福利署會確保護老院繼續提供服務。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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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工友控訴香港政府!

宏光工潮進入第十三天,僱主及政府態度同樣消極。宏光工潮反映並非單純的勞資糾紛,工會認為背後涉嫌人口販運的龐大利益。

今日宏光工友到聯合國移民署香港辦事處提出正式的申訴,要求聯合國辨識中國外勞輸入是否涉及人口販運及促請香港政府介入及改善。

中國勞工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到香港私營安老院舍,但每位外勞都需要先繳付21000人民幣的中介費,而到港後需要以分期方式再繳付餘下港幣20000的中介費,以致外勞到港時已經負債累累,即使僱主的條件再苛刻,外勞亦需要無奈接受。工友被迫勞動,亦無法申訴不公平的待遇,形同人口販運!

工會指出外勞工友受到苛待,亦未能爭取應有權益,促聯合國移民署析辨補充勞工計劃輸入的過程中是否涉及人口販運。

工會將會去信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領導針對人口販運的跨部門小組,要求將中國外勞納入小組的工作範圍,並從速介入及處理補充勞工計劃當中外勞涉嫌被人口販運的情況。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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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有10位宏光護老院離職抗議老闆剋扣人工,並希望追回薪金。

幾位工友都是經補充勞工計劃,受聘於宏光護老院的照顧員。離鄉背井到外地打工本來就不容易,被迫離職抗議更是辛苦。究竟她們經歷了甚麼?

老闆刻薄員工第一招
──唔理合約寫乜野,總之要你做就做啦

幾位離職抗議工友的工作待遇十分可怕,老闆的要求不只無理,而且和合約所寫的不符。
她們的合約寫明工時是9小時,但每天需要工作最少連續12小時,而且超時無補水;
無假放,一個星期做足7日;
而且工作負荷十分沉重,通宵工作時更需要1個人照顧60位長者。

宏光老闆只會考慮自己可以賺多少錢,完全不考慮工友的狀況,以及院友的安全!

老闆刻薄員工第2招
——巧立名目扣人工

本來幾位員工月薪$12,000。老闆絞盡腦汁務求可以剋扣人工:

工友黎香港之前,已要繳交21,000人民幣的中介費;到港之後首4個月工作,又要繳交每月$5000元「勞務費」;之後每月繼續向她們索取$3000「回水」,聲稱作為住宿費,但明明工友已在每月薪金扣除10%作住宿費之用;

換言之,她們總共要支付21,000人民幣+$20,000+每月$3000。當中有不少員工已經工作了幾年,加上消失的超時補水,10位工友的追討總金額高達數百萬。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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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刻薄員工第3招
──恐嚇、搵人夾員工返深圳

老闆阻嚇員工投訴工作待遇問題,更多次叫工友跳樓死及咒罵工友死全家,恐嚇她們「收聲」。

今年五月,其中一位黃姑娘堅持向管理層講出,扣更多工資作為住宿費並不合理,隨即遭到老闆解雇。老闆更立刻找來兩三位大漢,想將黃姑娘即日帶回深圳,更揚言報復其家人。

不過形勢並不樂觀。

一方面,老闆不肯發還薪金。早前老闆更出律師信指員工誹謗。

另一方面,幾位員工離職抗議,基本上沒有任何收入,現時由罷工基金協助她們暫時租住宿舍。

她們畢竟不是本地人,而且也有經濟壓力,不能無止境等待。談判拖延愈久,工友壓力便愈大,追回血汗錢的機會便愈小。

所以,社會大眾的支持十分重要。我們可以:
-捐款支持
-聲援工友
-將這件事廣傳,讓更多更多更多的人知道,從而向宏光護老院的老闆施壓。




其他工友見狀,覺得每天工作提心吊膽,實在不能再忍受心理上的折磨,所以決定團結站出來,控訴工作上遇到的不公和辛酸,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


10位員工罷工抗議,向老闆追回自己一直被剋扣的人工,現在談判仍處於拉鋸狀態。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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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護老院10位工友離職抗議懶人包】
製作:社民連實習同學
發生咩事?
宏光老闆為咗賺錢,賤招盡出!

答:
10位離職抗議的員工年資由9個月至9年不等,大部分人年資為6年。她們每月都遭到扣薪3000元,沒有放過法定假期和例假。職工盟院舍照顧員工會估計,護老院共拖欠10位工友的薪金高達四五百萬。

抗爭的爆發點,在於管理層解僱了較為敢言的黃姑娘,恐嚇傷害其家人,更強迫工友簽署虛假聲明,製造沒有超時工作的假文件,藉此逃避勞工處的巡查。工友見狀,唯有主動講出情況,抗議老闆無止境的威嚇,追討多年來的欠薪。

答:
10位被老闆欺壓的工友人生路不熟,也不熟悉香港的勞工
法例。即使老闆無理剋扣工錢,也不知道可以找誰來求助。
在港工作多年的工友,除了院舍和員工宿舍外,她們從來沒
有踏足其他地方,今次罷工到政府總部外紮營抗議,便是她
們首次踏足港島區的經歷。

10位工友一共支付了約$45,000元中介費及勞務費
,蝕了一大筆錢時,一心希望可以盡快開工,寄工錢回鄉。
而且,她們大多都要撐住頭家,又沒有熟人在港,令她們難
以在陌生地方另尋新工作。

答:
當照顧員的工作待遇如此惡劣,她們又豈能提供良好服務?
私人院舍老闆為了一己私利,剝奪照顧員的基本權益,變相
犧牲服務質素。同時,政府對安老問題視而不見,公營院舍
數量不足,私人院舍的監管欠奉,像宏光的護老院比比皆是
。當我們父母或自己年老,也可能要入住這些私人院舍,屆
時終會身受其害。

我們還會容許這些問題存在嗎?

事實上,不少本地勞工的待遇和宏光工友亦有相似的地方,
如工時長達12小時或以上、被剋扣工錢、超時無補手等等
。賺錢賺到盡的老闆,就是用同一手法去壓榨我們,我們又
怎能置身事外?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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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兆達:宏光外勞摑了羅致光一巴掌

撰文︰工黨成員、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

勞福局長羅致光上任以來,不斷與商界唱雙簧,為擴大輸入外勞鋪路,尤其希望在護老行業增加外勞數目,並擴展至政府資助安老院舍。羅局長更曾明言勞工界反對便是「見死不救」。近日爆發的宏光護老院工潮,反映資方短缺的其實是「奴工」不是「勞工」,狠狠摑了羅局長一巴掌。

綜合十名宏光外勞的遭遇,說明現時外勞政策千瘡百孔,被老闆走窿走罅,可以不受監管地肆意剝削外勞。

法例規定職業介紹所只能收取不多於首個月工資的10%,作為就業轉介費用,超過此規定即屬違法。按照起居顧員薪金計算,中介費最多也不過1,000多元,但宏光外勞表示,她們來港前要繳付高達41,000元的勞務費,但由於在中國大陸發生,特區政府便完全置身事外。

政府的「補充勞工計劃」列明,凡僱主申請輸入的外勞,其工資不能低於本地相類工種的工資中位數,以確保僱主不會為了節省工資成本而聘請外勞。宏光外勞的遭遇顯示,表面上他們出糧記錄符合規定,但每次出糧之後,卻被要求以現金「回扣」3,000多元,一直不受監管。

宏光外勞與資方所簽合約,列明每日工作9小時,但實際每日工作時間被延長至12小時,且沒有提供任何「補水」。而且,外勞須連續工作七日,連休息日也被剝奪。埋單計數,每日加班連同休息日工作,每名外勞一年被榨取了62,000元血汗錢,十名外勞合共620,000元,多年來累計欠款高達數百萬元。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宏光兩名大老闆同時經營十多間護老院,若每間院舍以相同手法剝判外勞,多年來剝削工人的金額絕對是天文數字。

不單止超長工時,宏光外勞更被老闆要求做違反合約規定的非照顧員工作,例如煮食、洗衫等等。入境處收到投訴後,曾派員前往院舍進行巡查。有宏光外勞表示,入境處職員向他們說,「如果事情屬實,不單止僱主違法,外勞也會被追究違反逗留條件,你們是否真的要投訴?」入境處職員如此「出口術」,無視外勞是被強加勞動的受害者,變相「放生」違例老闆,縱容他們繼續剝削工人。

很多來港工作的外勞,為了繳付數萬元勞務費,債台高築,其擔驚受怕失去工作的心情,可想而知。但外勞要挺身反抗無良僱主,承受沉重壓力,遠不止於此。外勞在港工作期間,居住於院舍提供的宿舍,一旦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流落街頭。現時政府並無設立任何支援外勞的庇護中心,亦無資助任何機構提供此類服務。宏光外勞工潮爆發頭一天,工會已聯絡勞工處尋求住宿支援,但至今不獲任何協助。

除此以外,外勞要討回血汗錢,須排期上勞資審裁處,由提堂到審訊,最少要花數月時間,滯留香港期間沒有工作和收入,如何維持生計?如果先返回國內,等到上庭時才再申請來香港,卻未知能否獲得國內部門批准。基於以上種種不利條件,外勞出庭指證僱主的民事索償或刑事檢控,以往均是極為罕見。

宏光外勞工潮發生至今,未見一直緊張輸入外勞的羅致光局長,表態如何協助這批外勞取回公道,以及堵塞現行外勞政策的種種漏洞。真正「見死不救」的,恐怕不是他人,而是面對外勞遭到如此不人道剝削,至今仍然視若無睹的羅局長本人。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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