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工黨副主席(政策)、東區區議員麥德正
宏光安老院的9位外勞姐妹,來港前及來港後都要支付一筆「勞務費」。她們每日被下令無償加班3小時、沒有假期,更被強逼每月「回水」三千元。外勞姐妹們決定不再沈默,集體離場,聲討資方及向其追討血汗錢,而資方卻恐嚇她們。
多個團體組織了宣傳隊,6月下旬連續幾天,到與宏光相關的多家安老院門外派發傳單,向其員工、長者家屬及附近居民揭露宏光惡行,要求宏光承擔違反勞工法例、不人道對待外勞的責任。
有長者家屬正在揀選院舍,見到我們的宣傳,額手稱慶,對我們表示感謝,說一定不會讓長者入住此等劣質院舍。
筆者上周五則曾探身進入宏光安老院,向門口幾位員工遞傳單:「阿姐,不如拎張傳單睇吓,妳老闆違法,扣妳同事人工,仲炒埋佢哋呀!」
「我哋唔收呢啲嘢架!」一位帶著內地口音、似乎也是外勞的員工急忙走過來,眼中流露著惶恐和疑慮,「嘭」一聲就把門關上。到安老院向員工進行宣傳受到阻撓,可說是「預咗」,但權益受到影響的員工竟首先出來拒絕,真是悲哀。
眼見老闆剝削外勞,政府助紂為虐,社會公眾譴責,卻有員工畏縮,十分欷歔,筆者彷彿回到23年前……
1995外勞大罷工 政府承諾了什麼?
1995年,青衣機鐵工程地盤約300名外勞爆發罷工,追討被剋扣的工資和勞務費,事件很快傳開,引發了上千名機場建築業外勞響應。原來勞務公司在工人來港前,已收取每人4至5萬元,然後每月繼續剋扣他們的工資。他們的待遇也很差,宿舍環境擠逼髒亂,有的甚至在工地露宿。標榜為法治之地的香港,竟存在著成千上萬現代奴隸,實在駭人聽聞,公眾嘩然,群起譴責。
當年,職工盟的幹事與員工東奔西走為外勞追討,更前往新華社示威;同時亦聯同其他勞工團體,到外勞宿舍宣傳,呼籲員工討回合理權益。
筆者也有參與,其中一個宿舍的外勞們反應積極,並由一位年青工人做代表,追討工資,可是不久之後,該工人代表被僱主解僱,被押回大陸途中逃脫,聯絡了我,我為他安排住宿後,又再到那間宿舍,呼籲所有工人支持他們那位被逼害的代表,可是,今次所有工人都漠視我們,當我們「透明」,態度與之前迥異。僱主殺一儆百的高壓手段奏效,外勞們眼見工人代表被犧牲,都噤若寒蟬。
設身處地想想,外勞離鄉別井,珍惜在港工作機會,僱主手握他們的生殺大權;當外勞遇上不公情況,又有多少人能夠承受風險,爭取勞工權利?
其實,自1989年,港英政府實行輸入外勞以來,外勞被剝削的情況從沒中斷過。勞工處1991年已發現逾1,400名外勞被非法扣薪、沒有法定假期,及居住環境惡劣。
機場工潮發生後,勞工處被普遍社會輿論批評監管不足,沒有察覺外勞被嚴重剝削,而資方各種違法行為曝光後,勞工處又沒有進行檢控,態度被動,工作不力。
前立法局人力事務委員會於1996上半年舉行多次研訊會議,討論機場工潮所揭發的問題。該委員會發表報告書,表示外勞被違法對待的主因是輸入外勞的政策細節不嚴謹,規管機制亦不完善,建議政府立例監管中介和勞務公司的活動,並設立獨立機構監察輸入外勞,以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
惟政府僅以1996年2月所宣佈的所謂「新措施」作回應,包括由機場工程統籌署審核工程合約;規定僱主把僱傭合約副本、工資記錄和簽收表給外勞保存;及勞工處加強巡查工作場所和宣傳法例等……
其實,這些措施推出後,外勞被剝削的情況本質上沒有改善,只是由於1997年新機場竣工,外勞人數銳減,而1996年開始推行的「補充勞工計劃」,把外勞個別地分散到各行業不同工作崗位,就算他們被僱主剝削,亦難以組織起來,難以吸引媒體和公眾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