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天水圍公共圖書館內「補習班」百花齊放,一名年長女導師連續兩天於該圖書館內的兒童圖書館「授課」,曾向一名女學童教授普通話;另一名操流利普通話的導師更為3名學生溫習及批改作業。此外,館內有「親戚導師」教授朋友及家人的子女,其中一名女「導師」向一名女學童努力教導至家長前來接送,另一名「導師」佔據多張枱椅,替兩名學童溫習默書及批改功課,身旁的兒子亦在閱讀圖書。
兒童圖書館成補習勝地,有家長更於網上應徵求補習老師,替就讀小五的兒子補全科,而補習的地點便在筲箕灣耀東公共圖書館。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康文署縱容補習行為,不論圖利與否,霸佔大量桌椅,阻礙其他使用者於圖書館內閱讀課外書籍,有違圖書館設立的本意。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公共圖書館進行補習行為,屬商業行為,剝奪公眾人士使用館內桌椅的權利,署方職員可要求有關人士離開,如不遵從更可以報警求助,警方可以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檢控相關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1年。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並無明文規定館內不可進行商業活動,但兒童圖書館提供桌椅予家長與小朋友使用。於上述兩間圖書館,康文署過去3年僅接獲1宗相關投訴,並表示如發現有讀者佔用座位作補習及教導功課等不當使用圖書館設施的行為,會立即作出勸喻。
短髮導師佔去兩張枱替學生補習。
家長(右)接走女童時,與女導師(左)相約下次補習時間。
有網民直斥調景嶺公共圖書館職員沒有履行職責,助長圖書館變成補習社。
年輕女導師為男學童批改功課,男學童更稱呼她為「Miss」。
有「親戚導師」為學童默書及溫習。
調景嶺公共圖書館多張桌子均貼有「請勿在此溫習」的告示。
有女導師於天水圍屏山圖書館教授普通話,女學童在旁朗讀課文。
有圖書館職員(箭嘴示)巡經,看到各枱補習亦未有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