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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都中心年中成立 推林口世運村社宅

彭媁琳/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30)日三讀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內政部表示,預計在今年年中成立國家住都中心,管理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等兩大業務,未來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將轉為社會住宅,將由住都中心推動。


 內政部也將成立遴選小組公開遴選董事及監事,再提請行政院長聘任。內政部長葉俊榮昨指出,新北市林口市大運選手村將於下半年交由內政部轉為社會住宅,共3400戶,希望透過國家住都中心承擔統籌責任,讓社會住宅可順利銜接管理和營運,保障民眾權益。

 內政部希望世大運社會住宅管理方式,可以結合民間及非政府組織等團體,提升生活、居家、安養等服務,住都中心將提出整體營運計畫,確保民眾入住世大運社會住宅的品質,並活化公有土地使用效能。公辦都更方面,住都中心規畫未來10年內推動台北市信義兒福A、B基地、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新店榮工廠地區、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等5個基地。

 內政部強調,國家住都中心成立後將受內政部監督,包括年度預算、營運計畫、財務狀況、投資個案、績效等。住都中心將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長為專任制,由內政部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董事長及董監事,再提請行政院長聘任。

 至於成員包括政府機構代表,且不低於董事總人數的二分之一,以確保後續業務與政府方向一致,但董監事的親屬、家屬、財產信託受託人也需利益迴避,遏阻不當利益輸送。

 未來住都中心也將結合公私部門力量,推動都更與社會住宅業務,例如結合建築師、估價師、都市計畫師、地政士等民間專業人士投入都更,社會住宅部分則將引入創意產業、長照服務、幼教服務等非政府組織,共同促進國內外相關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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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6月上路⋯惡房東踢不走房客了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經在2017年12月27日經總統公布,將在今年6月27日施行。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租賃專法提供租賃雙方6大權益保障,包括房客押金負擔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房東未盡修繕房客可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費用等。

租賃專法6月底正式上路,房東房客權益保障提升。(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屋廣告看板。(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在強化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部分,王成機說,除了押金限制之外,租約到期時,有退還押金的保障;遺留物處理程序則可由押金扣除處理費用等。

至於有毀損不為修繕、賠償或長期療養需要等,房東或房客也可主張提前終止租約。

租賃專法也規範房東有提供真實資訊的義務,並賦予受託刊登租屋廣告的媒體經營者應查證租賃住宅的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

至於租賃糾紛地調處,房東、房客可向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免費調處住宅租賃爭議。

王成機也說,未來房東也可透過專業代管或包租服務處理繁雜的租屋事務,減輕出租負擔,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專業證照制度」,預計下半年也會隨著租賃專法實施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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