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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精神健康就沒有健康】
申訴專員公署在1月4日完成一項主動調查報告,開宗明義要檢視社署透過由非政府機構在各區營辦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ICCMW)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服務及協助的機制有否不足。No Health Without Mental Health。申訴專員公署能夠主動作出調查,當然是好事。精神健康絕對是一項公眾關注但嚴重支援不足的社會服務。
報告說的主要是操作性問題,包括未有涵蓋有服務需要的鄰居、改善監察中心的服務質素、檢討投訴機制等,但略嫌並沒有觸碰有關精神健康服務的核心問題,包括:
1、會址問題。現時平均約33萬人口就有一間精神健康中心,可是礙於社區不接納及政府規劃不周,仍有部份區域未能安排中心會址,有些中心的會址安排在交通不便的偏遠地段,嚴重影響服務提供。
2、欠缺規劃。近年討論「整筆撥款」的同時,業界及服務對象已多番要求政府藉此制訂長遠福利規劃,奈何羅致光局長卻推搪現時的ESPP(安老服務計劃方案)、RPP(復康服務計劃方案),之後還會陸續推出其他PP(計劃方案),以示福利規劃「進行中」。其實每個服務進行獨立諮詢,極其量只能說是「服務檢討」,與全面長遠福利規劃是兩碼子事。要知道,社區需要是環環緊扣,很多時都要跨服務支援,現時的支援顯然無法對應真正的服務需要,這就是深層問題。
3、欠缺檢討。官僚辦事,就是按章工作;即使有些區域明顯需求較高,但政府始終不願意靈活調配給予每間ICCMW資源。部份社區在興建新屋邨後,人口提升了五、六萬人,需要社會服務的支援亦隨之上升,但政府漠視不理,沒有適時作出檢討。
4、社署責任。在局方欠缺全面及長遠規劃之下,社署與ICCMW同是受害者;社署沒有充份發揮角色也是責無旁貸。在支援上,社署並沒有做好對機構服務統籌的角色,反而恃「整筆撥款」的所謂彈性和自主,將責任推卸得乾淨,以致各區ICCMW的服務參差不齊,而同工即叫苦連天。
5、量化警號。報告直指社署的恒常監察流於量化。這個批評真是十分到位。同工怨聲載道多年的,正是社署迷信數字:數字脫貧、數字關愛。然而,社會服務的成功從來不是衡「數」量值的。真恐怕在報告之後,署方又要加重同工行政負擔,大興評估工作的土木,令同工埋首在本已煩瑣的交代工作之中。
6、有關「鄰居」。報告要求ICCMW服務需要應涵蓋鄰居層面,但現時全港有約23萬精神病康復者,ICCMW工作量已經爆煲,再難「主動出擊」。報告只說「應然」,沒有理會如何達到「應然」。事實上,ICCMW及醫管局的個案經理服務之間的轉介機制仍未確立,暫未有統一的準則,這才是ICCMW面對的重大難題。
7、公眾教育。ICCMW持續未能安排理想中心會址,究其原因是來自公眾的不接納,這關乎公眾對精神病康復者的誤解,才令精神病康復服務的發展帶來障礙。「精神健康:要正視不要歧視」,這一基本點,正需要政府帶頭示範。
8、離院支援。是否有社康護士或個案經理了解離院個案的狀況?這涉及醫療跟進及ICCMW接案、醫管局及社福機構的協作問題。惟現時社區對離院康復者的支援不足,因為ICCMW需要追新個案數字而難以兼顧舊個案,而醫管局轄下的個案經理服務只能服務小部份重症個案。真正的社區支援,要由這起點說起。
9、覆診時間。康復者可能需要數月至半年才能覆診一次;且見醫生時間很短,部份只有五分鐘,恐怕未能向康復者「望聞問切」。可以說,康復者和ICCMW其實都是政策失效下的受害者。
我期望的申訴報告應該直指問題的核心,並提出具體建議,如:減低精神科門診輪候時間;加強對家屬/照顧者的支援;加強對康復者的就業支援;採用新藥物以減輕對病人的副作用、增強病者對服藥的依從性;增撥資源予人手緊張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制訂長遠目標和跨部門的精神健康政策,連繫不同單位(房署、紀律部隊、社福機構和病人自助組織),齊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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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精神健康就沒有健康(立法會社福界議員 邵家臻)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8-01-09 14:48:1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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