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管理公司料需數月
【蘋果日報2019-12-19】將軍澳廣明苑一批業主不滿業主立案法團撤換管理公司,今晚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撤換法團及管理公司。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表示,法團成員於會議前突然總辭,辭職前要求管理公司抽走所有人手,但業主大會仍會繼續舉行,將議決重選法團、撤換管理公司及凍結管理費。晚上,廣明苑業主大會以99.4%業權份數高票通過撤換已總辭的法團,業主大會推舉出包括柯耀林在內的12名人士接任法團成員,由於參選人數與空缺數目一樣,12人自動當選法團成員。
廣明苑管業處,在入夜時約6時多,貼出通告指特別業主大會取消,但陳展浚強調,會議會依時舉行。
特別業主大會前,12人的業主立案法團突然總辭,有關會議晚上近8時尚未能召開,民政署與關注組正開會釐清開會的法律問題。陳展浚指,民政署代表要求會議議決投票必須使用「剔票」,不可以舉手通過,需時印製「剔票」。現場天氣寒冷,關注組成員呼籲居民可以暫時離開,於9時前返回尚德邨社區會議,召開會議。
晚上約9時,法團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撤換法團及管理公司,涉事法團的12名成員突然於會前辭職,雖然會議照常進行,但法團未有交出約1,000份授權書,故無法辨識授權書持有人,亦難知道其意向。民政署代表提醒,有關業主大約等於四分之一業主,如在會上通過強硬決定,或招致訴訟挑戰風險。
該屋苑業主兼前區議員柯耀林補充,1,000份授權書中,有約600份經由他收集並提交。有業主相信,600票撤換意向與在場業主一致,相信風險不如民政署代表形容般大。
柯耀林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可以經土地審裁處委任1位人士為會議召集人,但申請的法律需時數個月,故未來數月需繼續與現有管理公司合作,其後再需要14日召開業主大會,再需要3個月通知期以終止現有管理公司合約,否則或需要賠償。
有業主希望在會上通過選出新法團,民政署代表提醒,即使大比數通過某項決議,仍有可能因程序不符合法律而面對訴訟風險。
至晚上約10時35分,有956伙業主親身到場參加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最終以舉手方式,大比數通過採用改選業主立案法團,隨即開始改選投票,最終以99.4%業權份數高票通過撤換已總辭的法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