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林鄭的首置盤構思不是新鮮事物,因為房協早已在上世紀90年代推出「夾屋」項目,銷售目標是不合資格申請公營房屋但又買不起私人樓宇的家庭,所以其定位與首置盤相似,至於兩者最大的分別是夾屋沒有要求買家必須是首次置業者。
根據報章報導,申請首置盤的家庭收入下限會高於居屋申請者的上限52000元(家庭成員二至九人的申請者),家庭收入上限則可能設於72000元。從政府統計處公佈的資料,大約有22萬家庭(佔總家庭數量8.8%)處於這上下限水平。然而,這22萬家庭並不代表整體首置盤的需求,因為在這家庭收入水平内,應該有不少家庭已置業,加上其他理由,真正對首置盤有需求的家庭數量可能只是幾萬個,遠低於現時公屋輪候冊接近30萬申請者的數量。
首置盤的定價有頗大機會與家庭收入中位數掛鉤,假若樓價仍然高企,首置盤的最終售價可能是市場價格的三至四折,但這可能出現一個嚴重的矛盾問題:首置盤的售價可能低過居屋。這是否公平?答案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