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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是否女的當新申請而不是用男的舊號碼?
Sarah3131987 發表於 2016-05-30 22:44:55 原文

SORRY呀! 呢個問題真係唔知.
因為當年對方放棄, 所以我無進一步瞭解詳情.
市3 / G1219xxx , 2008/10月 收藍咭,
2013/09/18 : 第一次興華二村(不合理拒絶)
2013/09/19 : 轉拒絶字
2013/10/11 : Step 2
2013/10/23 : Step 3
2013/10/29 : Step 4 , 11/01 收信, 德朗是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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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48 kashin


   無家暴/虐兒/危險就唔會住和諧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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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50 Sarah3131987


   申請本小冊子有講的。申請階段離婚,有撫養權的一方,優先保留原有編號。另單身一方,仍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分配另一個相同月份登記的號碼予單身一方。

不過,非長者一人輪候,是用計分制,所以應該有排等。

有見過單身一方超入息,會無得計回之前輪候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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