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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問卷/議員入] 要求房署容許2013年申請者改選「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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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0 jenny389

2016年房委會放寬2012年9月30日或之前已登記的申請者可選擇更改其選區為「市區」。現在也只是放寬一年。

2016年6月2人和3人最高調查編號: G1281500 G1292600 放寬至 G1314747

所以以此為準則 其實早已應該放寬市區本帖最後由 dodolover 於 2018-02-01 06:44:2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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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吓啦
大媽吾好隨地屙屎。屙完屎要抆屎。 香港太多人。大陸佬  大媽吾好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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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解2013年9月??不是至2013年12月
No.1338xxx - 2013年10月
2019年(回市區安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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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要13年之前。要改就一視同仁。公平啲。
G1309 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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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4 bb31527164

每次只會放寬一年,上次放寬到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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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3 wolfer70496

因上次放寬一年至2012年9月,估計下次是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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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jenny389
2016年房委會放寬2012年9月30日或之前已登記的申請者可選擇更改其選區為「市區」。現在也...
dodolover 發表於 2018-02-01 06:35:30 原文


咪玩啦!當初唔放寬係因為太多人選擇市區,試問聲如果早放寬,仲會多人選擇其他區既樓咩,就係唔想逼係市區度,而且又無樓,個個都話慢,而家係觀察樓量先每年放寬一次,起碼一年數量唔會太多人改先,如果全部放寬,真係咪話唔頭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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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
No.1338xxx - 2013年10月
2019年(回市區安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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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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