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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既申報須知有寫,

申請者在辦理各項購樓手續時必須仍然符合申請資格,否則有關申請會被取消,已選擇的單位會被收回,而已繳交的費用不會獲得退還。申請者在辦理購樓手續時須簽署聲明書,聲明他們在申請表內所填報的資料均屬真實,並申報自提交申請表後的任何變更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收入、資產淨值、住宅物業擁有權、婚姻狀況及家庭組合)

尤其樓主太接近限額,
主任定會再次詢問,
但是否需要再次提交就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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