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沙田大圍西巷「大興玻璃鏡業工程」,近日被地政總署指因登記用途與紀錄不符等理由,指這家經營逾半世紀的老店非法佔用官地,要求清拆。老店主廖啟能稱70年代已登記成為寮屋,並於當年已獲得政府認可,現時香港的寮屋較數十年前大幅減少,但據發展局截至2010年資料,仍有8.5萬多間寮屋及1.6萬多間牌照屋有人居住,遍佈港九新界。寮屋制度有著源遠流長的歷史背景,亦有一個俗稱「寮仔部」的政府部門監管。
寮屋見證上一代草根階層顛沛流離一面。1940年代末,二次大戰後加上國共內戰引致大批難民湧港,難民自行搭屋居住,在未批租的官地或農地,用木和鐵皮搭建寮屋,自此寮屋在港快速增長。1953年的石硤尾木屋大火,導致數以萬名災民無家可歸,除了催生香港公營房屋,亦引起港英政府關注。
政府其後將寮屋問題交予由房屋署管轄、俗稱「寮仔部」的寮屋管制組,為全港寮屋及住戶進行登記以凍結戶籍,詳細記錄每間屋的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資料,有檔案紀錄的寮屋會獲發牌照,稱為臨時屋牌照,而在80年代後所有新建寮屋,都會被視為非法佔用官地。而獲發牌的寮屋居民,每季只需向政府繳交地租和差餉,就可繼續住在寮屋,但由於寮屋本身並無業權故不得轉讓,過世後只能由直系親屬繼承。至於「寮仔部」就由2002年起,分批轉交由地政總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