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啲人飲到凌晨,飲多幾杯情緒高漲就會叫囂,見過有人醉酒打交,住佢附近真係嘈到瞓唔到。」阿文(化名)指沙田禾輋邨大牌檔有食肆無牌賣酒多年,衍生的噪音問題滋擾附近民居,周末問題最為嚴重,雖曾向警方投訴,但情況並無改善,更目睹有關食肆於警方執法後繼續賣酒,無視法例,「舊年12月見到有警察做嘢,但係警察一走咪又繼續賣!」
記者曾到場視察,甫進入有關食肆即發現有不少食客桌上放有啤酒或紅酒,而食肆的餐牌亦有列明各種酒類價錢,只需向場內職員「落單」,啤酒推廣員便會奉上啤酒,有關款項亦會記錄在賬單上,待食客用膳完畢取到收銀處一併結帳。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處所共有2個檔位,分別持有有效固定小販排檔牌照及暫准普通食肆牌照,該暫准食肆早前已向酒牌局申請酒牌。
警方發言人證實,有關食肆並沒領有酒牌,沙田分區於去年12月曾於上述大牌檔成功拘捕2人涉嫌干犯「無牌售賣酒類」罪,並於該處檢獲懷疑含酒精飲品,案件尚在調查中。分區於過去1年共接獲3宗有關無牌賣酒的投訴,當中2宗涉及上述大牌檔,並對區內有關處所進行多次突擊巡查,拘捕6名干犯「無牌售賣酒類」及「為售賣而無牌藏有酒類」罪人士,其中2人被檢控及被判罰款1,500元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根據法例,「無牌售賣酒類」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100萬元及監禁2年。
記者於轉介後再到有關大牌檔了解,發現情況仍無改善。
「就算佢有酒牌,佢都要管理好個場所,約束啲食客唔能夠滋擾附近居民,更何況佢只係申請緊,而且佢哋犯咗無牌賣酒嘅前科,酒牌局通常都唔批個牌。」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暨前酒牌局成員王國興指,酒牌局非常著重申請人的誠信,確保申請人會按照法例規定,建議附近居民除向警方投訴,亦可向酒牌局反映事件,酒牌局在審批時亦會考慮有關投訴。王又要求警方加強巡查及執法,「對於呢啲屢犯嘅處所,警方更應該加強執法,咁法庭就會因為佢有前科而加重刑罰,起到阻嚇作用。」
禾輋邨大牌檔有食肆涉無牌賣酒,衍生噪音問題影響附近居民。
「啤酒妹」將啤酒放到食客枱上後會即時將有關款項記錄於食客賬單上。
場內有不少食客枱上放有啤酒。
記者於轉介後再到有關大牌檔,發現情況仍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