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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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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康復計劃方案》訂立的措施會涵蓋無障礙設施等各類項目。(資料圖片)
政府正制訂新的《香港康復計劃方案》,就殘疾人士的各種服務需要闡述策略性方向,訂立短、中及長期措施,涵蓋住宿及日間照顧、社區支援、就業、無障礙設施,以至交通、醫療、教育、體育及藝術等範疇。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會在康復諮詢委員會下成立一個檢討工作小組制定新方案,2018年初開展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計劃2019年底向政府提交報告。
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特殊學習困難、言語障礙、自閉症、智障、精神病、肢體傷殘、視障、聽障和器官殘障是《方案》現時涵蓋的10項殘疾類別。文件指,《方案》上一次在2007年檢討及更新,為確保康復服務與時並進,政府已委託康復諮詢委員會開展制訂新方案的工作,工作小組在制訂範疇及制訂建議階段時會舉辦公眾論壇、聚焦小組及訪問等收集意見。
新《方案》研究範疇宏觀課題方面,政府會從5方面詳細研究殘疾人士各類康復及護理服務長遠規劃,包括:殘疾人士對資助康復及護理服務的需求(包括殘疾人士的人口及其相關狀況的變化,特別是老齡化趨勢,對服務需求的影響);資助康復及護理服務的供應(包括殘疾人士的院舍照顧服務、社區照顧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支援服務等);康復及護理服務的人手供應;資助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的角色;科技應用對提供康復及護理服務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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